在程暮將光頭男的屍體踢下懸崖陡坡的同時,劉東平發問。
程暮一邊處理剩下的鐮刀男屍體,一邊說“沒什麼,這兩個東西擺在路中間,怪擋路的。”
“確實,有礙觀瞻!”劉東平咬著牙說道。
處理完屍體以後,程暮還是有些不放心,他用腳踢了一些泥土,將地上的血跡掩蓋。
隨後,他又跑回林曉曉身邊,問道“怎麼樣?現在還難受嗎?”
林曉曉微微搖頭“好多了。”
聽見這話,程暮懸著的心終於放下。
林曉曉畢竟還是一個喪屍。
血液,特彆是人類的血液,對它們有著無與倫比的吸引力。
林曉曉剛才的反應,應該就是那兩人的血,勾起了她身為喪屍內心最原始的欲望。
吃人的欲望。
太危險了!
程暮一邊整理著行李,一邊轉頭看向劉東平。
這要是林曉曉在劉東平麵前露出本性,那程暮可不知道該怎麼收場。
整理好行李以後,程暮宣布繼續開路。
泰樂還是由劉東平背著,程暮則拉著傻驢子和林曉曉走在後麵。
當路過“案發現場”的時候,程暮有種很奇妙的感覺。
不久之前,這裡剛剛發生過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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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前,這裡還躺著兩具屍體。
然而現在,一切的痕跡都已消失。
就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般。
喪屍末日,人命如草菅呀。
程暮心中感歎著,看向了一切的源頭,黃糧。
此時,這條傻狗已經完全沒有了一開始的歡脫模樣。
它就像是犯了錯被家長混合雙打之後的頑皮孩子一般,緊緊跟在程暮身邊,滿眼的委屈。
氣氛似乎有些壓抑。
程暮不喜歡這樣的壓抑。
他清了清嗓子,道“想不想聽我唱歌?”
劉東平點點頭“好呀。”
林曉曉道“都依公子。”
劉泰樂“嘎嘎呀!”
傻驢子“嗯呐。”
黃糧“汪汪。”
當身邊的所有生物都發表完意見之後,程暮唱道
“越過山丘,雖然已白了頭。”
“喋喋不休,時不我予的哀愁。”
“還未如願見著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丟!”
劉東平用力擺手“算了吧,算了吧,”
林曉曉外露的嘴唇滿是尷尬“確實有些不太合轍押韻呀。”
泰樂道“嗬嗬。”
程暮轉頭看向了黃糧以及傻驢子。
這兩畜生和程暮凶狠的視線對視之後,低下頭默默行走。
黃糧更是尾巴夾緊。
程暮抬頭道“不是,我唱的這麼難聽嗎?這首歌叫《山丘》,很好聽的。”
劉東平道“不是一般的難聽。”
“嘿,你這小丫頭!”
男人,怎麼可能輕易認輸呢?
程暮擴張胸腔,開始呼吸。
唱歌,呼吸很重要,剛才的《山丘》肯定是因為沒有呼吸,所以產生了影響。
“來來來,我再給你們唱一首我的成名曲!《曾經的你》!”
“曾夢想仗劍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華。”
“年少的心總有些輕狂。”
“如今你四海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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