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來的很快,因為是知名人士報的警。
警察在冰麵上開啟的窟窿周圍看了一圈,沒有發現什麼其他異常的情況。
“下麵有一處水網,應該會有一些發現。”
有消防隊員發現了水網,水網的作用其實是過濾一些大的固體垃圾,其實這麼做並不能夠對環境起到太大的改善作用。
但是人們相信這個,他們相信在河裡安裝幾道鋼絲網,就能改變河流的環境。
聯邦人很聰明,他們在科技上已經比其他國家的人都先走了一步。
但是聯邦人又很蠢,最離譜的謊言他們居然都會當作真理去對待。
很快消防隊員鑿開了冰麵,在水網上發現了被掛住的董事會主席的屍體,以及他的魚竿,和那條巨大的魚!
人們發出了驚呼聲,不是因為他們看到董事會主席的屍體,而是那條真的很大的魚!
一些已經趕到的記者開始拍攝相片,負責這個案子的警察目光不善的在自己那些手下的身上不斷的流動,這讓他的手下連呼吸都變得小心起來。
總有一些人,為了一點小錢,把案件信息透露出去!
他不知道這次是誰透露出去的,但一定有人這麼做了,否則記者們不會來得這麼快!
“警長,有些記者們問……那條魚我們需要帶回去嗎?”
警長瞥了一眼那條明顯超出了他對魚長度認知的獵物,猶豫了一下,“他們想要做什麼?”
“要走那條魚?”
“不,他們想要給魚拍一張相片。”
最終警長沒有拒絕,因為就算拒絕了,還是會有記者有辦法拍到這張相片。
屍體,魚竿,魚,還有兩名目擊者,都被帶回了警察局問話,這就是一個例行公事。
於是人們拿到了一個“標準版”的過程。
“他有些驚喜的告訴我們,那一定是他這輩子釣上來的最大的魚!”
“我們試著想要給他一些幫助,你知道,我們的年紀都不小了,也不再年輕,我們不一定是那些巨物的對手!”
“可是他很倔強,他不願意讓我們插手,他說那是他一個人的獵物,我們隻能尊重他的想法。”
“如果你也釣魚的話,你就會明白我的意思!”
負責筆錄的警察點了點頭,“是的,我也喜歡釣魚,我懂你們的想法。”
“隻有獨立戰勝它的人才是勇士!”
坐在他麵對桌子上的老人歎了一口氣,“你是明白人!”
“所以,悲劇就這麼發生了,我看到他被拖下水的瞬間整個人都驚呆了,當我想要抓住他的時候,他已經被魚拖走了!”
“我嘗試著想要下水,但是水裡太冷了,而我隻是一個老人,我不知道我跳下去之後還有沒有機會活著回來。”
“我退縮了,因為畏懼,這可能會有點丟人,不過再來一次,我還是會這麼選。”
警察的筆停在了這裡,“感謝你的配合,先生。”,他瞥了一眼旁邊的律師,“如果有什麼後續的問題,我們會給你電話,在案件結果出來之前,最好不要離開新金市。”
老人一邊點著頭,還一邊和警察握手,“我知道該怎麼做。”
“你可以離開了。”
老人在警局門口看到了自己的朋友,兩人對視了一眼,持續了大概三四秒鐘,然後互相點頭致意後,進入了各自的車中離開。
警長拿到了口供和現場的調查報告後看了很長時間,他覺得這個案子不對勁。
其實裡麵有很多蹊蹺的地方,比如說董事會主席落水的第一時間,應該是有救援能力的。
但他們說老人緊緊抓住了魚竿不肯鬆手,被魚拖進了冰層下。
警長在周圍看到了破冰器,如果說老人一開始沒有意識到嚴重性,那麼他們使用破冰器後就能迅速的破開冰麵,但他們卻沒有這麼做。
他找了專家問過,因為上凍的緣故,這條河的流速並不是很快,換句話來說,他們是有救援資格的……
有好幾處細節問題他想不明白,他拿著報告和筆錄去了警察辦公室。
利吉集團董事會主席不是一個小角色,他的死亡已經引發了很多人的關注,政府裡的,社會上的,都有。
所以警察局這邊無論給出什麼結論,都必須做到“小心”,至少不能出錯。
“怎麼樣,有問題嗎?”,局長問。
警長把報告和筆錄交給了對方,“你先看看。”
局長用了二十來分鐘看完了筆錄和報告,他瞥了一眼坐在桌子對麵的警長,“有點解釋不了的東西。”
警長點了點頭,承認了這一點。
但是局長又說道,“可他們同樣有能讓所有人相信的基礎。”
“你能夠相信兩個四十年的老友……”,他重新翻看了一下資料,“我注意到他們三人實際上還是曾經的校友!”
“他們是校友,又是朋友,認識了四十年之久,並且在各自的領域裡都有著非同一般的發展和表現。”
“沒有人會相信他們要謀害死者,他們沒有動機,沒有理由。”
“剛才法醫那邊我詢問過了,死者死於溺水後的窒息,他的肺葉裡全都是水,並且體表沒有任何損傷,除了他的膝蓋有點稍微的骨折。”
“法醫說可能是在摔倒的時候造成的。”
“沒有外傷,死於窒息,除非有人把他按在水裡溺死,否則隻有意外這個可能了。”
警長接著說道,“是的,現場的兩個人並不像是能夠把他按著溺死在水裡的人,他們的體型和他們的身體上的狀況不符合這個假設。”
局長把所有的文件都堆疊到了一起,“所以隻有兩種可能。”
“一,有我們不知道的事情發生。”
“二,這就隻是一場普通的意外。”
“無論是一還是二,它都在告訴我們,到此為止!”
這裡是金州,是新金市,連個人其實都沒有說,今天利吉集團的訴訟案才剛剛開庭,董事會主席就莫名其妙的失足溺水死亡。
要說這裡麵沒有一丁點的聯係,他們是絕對不相信的!
加上這段時間有大量賬號做空利吉集團的股票,這背後藏著令人恐懼的陰謀!
警長有些氣悶,他知道這個案子應該繼續調查下去,但是他又知道,他不能這麼做。
他對付不了兩個案發現場的目擊證人,他們都是有錢人,有影響力,還能雇傭得起昂貴的律師。
現在他們願意坐在這裡和警察局說事發過程,隻是因為“尊重”。
當他們決定不尊重的時候,他們甚至能夠拒絕和警方直接對話,而是讓律師轉達。
所以,就如局長所說的那樣,到此為止吧!
警長點了點頭,“我等下就給出結案報告。”
局長點著頭抿了抿嘴,“真是糟糕的一天!”
他猶豫了一下,“記得通知死者家屬和利吉集團,他們有權利知道人已經死了。”
這糟糕的一天不知道是說那條在河裡自由自在,卻被釣上來的魚。
還是說因為“失足”落水,被魚拖進冰層下溺死在河裡的董事會主席。
抑或是說……利吉集團?
在庭審上三名法官對雙方提交的材料進行了查看和判斷,這個案子其實非常的簡單,簡單到它甚至都不應該出現在最高法庭上。
大量的證據證明了利吉集團在碼頭的工作人員,不止一次,也不隻是現在這樣對碼頭工人不友好。
他們一直都很傲慢,會咒罵碼頭工人偷奸耍滑,還會經常用“舉報致使他們失業”的方式來恐嚇威脅他們。
所以工人們給出的動機,因為不滿和仇視這些人的傲慢,還有對他們的詛咒謾罵,所以產生了報複的想法是能成立的。
在聯邦的司法中,動機是整個案件最重要的一環。
不管是刑事案件還是普通案件,人們都很重視這個。
甚至在聯邦的司法曆史上出現過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被告人,證實了被告人有很大概率就是凶手的情況下,卻因為動機不成立,最終上訴法庭認定被告無罪的案件發生。
所以對於聯邦的法官們來說,他們首先會看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