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都學會自黑了。”
林克打開檢查彈倉,又“哢擦”一下合上。
其實沒必要這麼用力,但他覺得哢嚓一下很帶感,就像不拉栓的射擊不完整一樣。
三十隻狼不是什麼大問題,他們還守在一間四麵牆壁的房子呢,根本不帶怕的。
“你什麼想法?”
“先打一下試試。”
接下來不用商量,確認完目標後,林克拿起信號槍直接朝天空開了一槍。
吱——!
伴隨著尖銳的呼嘯聲,橘紅的光團高高飛上天空,又被風吹著飄向遠處,劃出一道短暫而又閃亮的弧線。短暫的時間已經足夠,那灼燒的光芒,直接照亮周圍數百米的雪原。
“這邊十五到十八隻,肯定還有更多。”
“我這邊有十四隻。”
這加起來就已經夠三十隻了,還有房子兩側看不到。
林克將槍架在窗口上,“我來倒數,三二一,Fre!”
呯!呯!
兩人一起扣動扳機!
狼剛被突然亮起的光芒嚇住,緊接著就是毫不猶豫的偷襲。伴隨兩聲槍響,兩隻受傷的狼嗚咽著逃入深夜,剩下的狼立刻四散奔逃。
“你打中哪兒了?”
“胸部!你呢?”
“側腹。”
這兩隻狼都必死無疑,但又不會馬上死——活著會給狼群製造恐慌,死後變成吸引餓狼啃食……滿滿的都是算計。
“繼續。”
呯!呯!
再次趁著狼群炸開的時機又打傷兩隻,剩下的逃出了照明彈的範圍。
“停止射擊”,林克將兩根燃燒棒擺到窗台上預備。
如果狼群真的朝房子集體衝鋒,一根扔到門口的燃燒棒即可起到封門效果,阻擋狼群一刻鐘。
害怕光亮和響聲是生物逃不掉的本能,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老麥趁著狼四散逃開的空隙,打開背包,給自己也戴上林克那種特殊護臂——隻要嘗試過都會愛上這種殺狼專用道具。他們統計過數據,發現塑料籃子的卡牙效果比鋼絲的還好!
不僅概率遠遠超過鋼絲籃子,還不易掙脫,這一點連林克都沒想到。鋼絲籃子比塑料更能保護手臂,但他們平均穿六層衣服,不怕狼撕咬。
他們觀察了一會兒,老麥醫生歎息,“準備撤吧。”
將信號槍放在手邊,跟林克說,“我盯著,你先收拾。”
狼是極有耐心的生物,它們不會被一次打擊就撤退,但它們又希望獵物這麼認為。所以它們會離開,躲在黑暗中,等燃燒彈的火焰熄滅或者放鬆警惕,然後再次進攻。
林克兩個看的不是這個。
真正讓他們下決心撤退的,是在這期間狼群數量又增加了,說明附近正有源源不斷的狼被吸引過來。
狼的勇氣和數量成正比。
林克坐回火邊,快速收拾起睡袋和烤架,回收沒用完的燃料。
他們確實可以依托小屋,將這些狼殺傷殺死大半。
“……可以但沒必要,在它們身上浪費的子彈,都是我們一路辛辛苦苦背過來的。”
步槍子彈太珍貴了,按平均每10發子彈打一頭鹿計算,打退這群狼需要消耗20頭鹿的彈藥。不值得,真不值得……打死的狼肉又不能吃。
雖然他們每人都帶了200+以上的步槍子彈,重6公斤,而且林克帶的更多,但不劃算。
“我猜你突然改變想法,應該還有彆的原因?”
“北麵……我想是這個方向,就是這邊窗戶的遠處,按判斷可能是北方。你來看看,能看到嗎?那明亮的一團看起來很像火光,也許我們可以去看看。”
林克去看了看,雖然現在降雪已經很小,以他的視力也隻能看到一點模糊的光亮。
我就知道!
假如沒有前妻姐的因素,這隻固執的舔狗怎麼可能忽然改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