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們見居然又是錢,頓時眼睛一亮,直接將錢從林絕身上搶了過來!
“居然還敢偷藏,我告訴你,下次有多少拿多少,不然我們不會放過你的,知道不!”
林絕麵無表情地道:“我現在可以離開了嗎?”
“走走走……”
今天的收獲真是意外的多,幾個混混都十分滿足。
“2180……老大,這小子簡直就是頭肥羊啊……下次見到他可不能輕易放過!”
幾個混混喜滋滋地往外走。
直播間的觀眾都看傻了。
【不是,林絕就這麼把所有的錢交給他們,什麼也不做嗎?低調也不是這種低調法吧?】
【你們覺不覺得,剛剛林絕好像是故意讓他們發現,他口袋裡還有錢的?】
【那他這麼做為什麼?就為了讓他們多搶一點?】
觀眾們正迷惑不解,而有少數觀眾,則若有所思地看向林絕。
全息影像中,林絕看了眼頭頂的監控,直接進了派出所。
他從自己的記憶裡知道,這個圖書館是剛建成不久的。
此刻家內隻有少數公共場合安裝有監控,而新圖書館周邊,正好有。
過去在學校周邊靳索學生,雖然也有學生報警,但那些學生都拿不出證據。
因此,這幾個混混也根本不當一回事,覺得這種方式來錢快,沒錢了就隨意抓住幾個學生靳索。
他們專挑像林絕這樣外表內向陰鬱的孩子,因為這種孩子往往膽小怕事,有些被他們威脅幾句,就不敢跟家裡人說。
而像林絕這種家庭關係不好的,就更適合勒索了。
因為就算被勒索了,他們也不會跟家裡人說,或者說了他家裡人也不會管。
占儘兩個條件的林絕,簡直就是天生適合被他們靳索的。
幾個混混在遊戲廳玩得正開心,就被警察攔住了。
等回過神來的時候,還試圖逃跑的幾人已經被抓去了警察局。
本以為最多就是被批評教育一番,或者處罰金拘留幾天,萬萬沒想到,警察大叔嚴肅地告訴他們:
“這回可不是簡單的拘留交罰金那麼簡單了……你們知不知道,你們這回已經觸犯《刑法》了?”
刑法?!
幾個混混都急了。
“我們之前也這麼做過,怎麼就沒事……”
“因為你們靳索的金額超過了兩千。”
林絕平靜的聲音響了起來。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不好意思,2000到5000,就屬於金額較大了呢。”
“而且,你們,勒索過我五次。時間地點我都記得,還有兩處正好在監控底下,證據確鑿。”
林絕說著,甚至還難得的朝他們眨了眨眼睛,明顯心情有些愉悅。
一瞬間,彈幕都有些停滯。
【臥槽……這張臉……】
【可惡,明明他臉上還有傷,青紫青紫的,而且他不過是個十四歲的小毛孩,我為什麼會覺得林絕那麼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