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清的身軀也僵硬住了,比宋若璃更早。
早在開門聲響起的時候,他就下意識想把腳從她的手裡抽出來。
然後……
他沒抽出來。
哈哈。
再見了媽媽,今晚我就要遠航……
而且關鍵在於,一定是宋若璃通知的林雨薇。
不然林雨薇不可能早不進晚不進,偏偏在心理治療結束的時候推門而入。
總不能她也是tie俠吧?
艸!
顧清最討厭的就是tie俠了,每一次想在老板麵前裝逼的時候,小刀一切,就會被tie俠抓住機會,一槍爆頭。
可問題來了。
就算林雨薇真是tie俠,宋若璃抓著他的腳不放是什麼意思?
劉禪都是樂不思蜀呢,宋若璃呢?
樂不思足!
顧清在短暫的慌亂後,頓時冷靜了下來。
彆慌。
事情不小,慌也沒用。
前世,顧清就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因為他技術好,練出來的偽音也甜美,再加上情緒價值提供的相當到位,成了陪玩店裡的香餑餑,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少老板都把他“包月”了。
最需要錢的一段時期,顧清甚至被兩位老板同時包月。
時間自然是錯開的。
一位是夜貓子,找他的時間通常是晚上九點到淩晨六、七點,另一位是正常作息,找他的時間則是早上八點到中午十二點,最多休息一小時,吃一個午飯,然後再一路玩到下午六點。
那一段時間,顧清直接拜師羅誌祥,化身時間管理大師,恨不得連排隊的幾十秒都拿來休息。
可這是不可能的,他還要時時刻刻陪老板聊天呢。
一整天下來,真正可以休息的時間,不到四小時。
不過,靠著毅力和決心,顧清還是硬生生頂了下來,再加上老板心疼他,不少給他轉賬,他賺了六位數。
這直接引來了同行的嫉妒,想方設法加上了顧清的兩位老板,告訴他被他們包月的同時,還被另一個人包月了。
原則上,這似乎算不得什麼。
因為沒有哪個條款裡,寫了隻允許被一位老板包月。
可很多時候,原則就在老板手裡。
而且包月的本質,就是老板對陪玩生出了占有欲,某種程度上也是“損失厭惡”。
就像很多東西都能試用一樣,試用就意味著這個東西短暫屬於了你,而人一旦擁有過,就會討厭失去。
當然,人不是物品,陪玩也不可能被老板永久擁有,可在衝動的時候,是會想著短暫占有的。
可顧清“腳踏兩條船”的行為,無疑破壞了這種占有感,也讓老板感到了欺騙與失去。
好在,這件事被顧清圓滿解決了,並不困難……
顧清沉默片刻,小腳在宋若璃的掌心輕蹭了一下,讓她猛地回神過來,抬眼看向他,發現顧清一臉平靜,讓得她也被感染了,神色平靜了下來。
陪玩守則·問題篇,核心要點之一!
兩位都是他的客戶,那麼就要同時考慮、顧忌到兩人的感受,不能厚此薄彼,也不能甩鍋給其中的某一位客戶,哪怕確實是她有錯在先。
畢竟,宋若璃可是榜一啊,五百萬呢。
她能有錯嗎?
這個世界錯了,都不可能是他的客戶錯了!
而後,顧清微微仰頭,整個身體都弓了起來,好似隨時都會栽倒過去,嚇得宋若璃趕忙抓住顧清的腳,又似是擔心用力過猛,把他的小腳抓壞,便改為了抓住他的腳踝。
感受到腳踝上傳來的溫度,顧清在內心暗笑。
nie!
勝利的法則已經決定了!
顧清看著在自己眼裡顛倒過來的世界,林雨薇好似站在天空裡,他是地上卑微的塵。
顧清笑了“姐姐,結束了。”
這個姿勢實在太過危險,讓得林雨薇的鳳眸裡的冰山都在頃刻消融,小跑幾步,高跟鞋在光滑的地板上發出幾聲清脆的聲響,像是對世界的鞭撻,她雙手扶住了顧清的腦袋,黛眉微蹙“坐端正!”
顧清依言坐了回去,小聲道“你這句話好像是爸爸教訓小孩的經典語錄。”
顧清仍然仰著頭,隻是沒有方才那麼危險了,林雨薇站在他背後,近乎本能地伸出了手,輕輕點著他光滑的額頭,笑道“怎麼,我不能教訓你嗎?”
“當然能教訓了。”
顧清伸手把林雨薇的那根纖指緩緩握了起來,像是剛出生的嬰兒會本能用小手地抓住一切東西,語氣帶著一絲好奇“我從生下來就沒有母父,所以我還挺想知道被人教訓是什麼滋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