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當然不知道,不是陸晚馴化的火雲狼。
而是狼王托孤。
母狼臨死前,便已經將旺財托付給了陸晚,火雲狼天生就有著辨忠奸的能力,它曉得誰值得托付,誰不值得。
它能一眼看出陸晚的本質,那不屬於她的皮囊下,藏著灼熱滾燙的靈魂。
“那狼崽子,是她一手養大的。”程博站起來說:“不管是狼是狗,她都未必能輕易舍棄了。”
“旺財一旦落入慶王之手,他們便會將其馴化,皇室的馴獸之術……殘忍至極。”
早些年他們就已經有了經驗,知道火雲狼寧願將自己餓死,也不願供人驅使。
他們便會在火雲狼的麵前,生生虐殺狼群同族。
普通的狼雖也同樣野性難馴,可終究沒有火雲狼那般厲害的戰鬥力。
同樣是狼,普通狼和火雲狼雖然不同,但都是狼。
就好比人一樣。
如何能看得自己的同族被虐殺?
他們會在狼還活著的時候,生生扒皮挖眼剁去四肢,讓其在火雲狼麵前痛苦掙紮而死。
要麼便是以沸水灌之,開頭顱,灌水銀……
皇室所謂的馴獸之法,痛苦殘忍,火雲狼靈性十足,無法忍受自己同族受難,便不得不臣服於人類。
程博重重地歎了口氣:“萬物有靈,又何況是身為狼群之首的火雲狼。”
“若她所養之物當真是火雲狼,便是她交出去了,隻怕也凶多吉少。”
樹大招風,陸晚如今不知道被多少人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罷了,我親自去一趟陸家吧。”
不管如何,他都該去找陸晚說一說的,讓她自己做決定,如果……
如果她願意把火雲狼交出去,興許能免於一場禍事,若不願……那他也就隻能拚死一搏了。
反正他也活了這麼多年,一把歲數也活夠了。
人這一輩子,太平淡了反而沒什麼味道,偶爾來一場轟轟烈烈的,也沒啥不好的。
鄰居們在幫著陸晚拾掇昨晚被燒毀的院子。
爭取早點兒把房子給修好,程博看著陸晚用特製的藥水將旺財額頭上的染劑洗掉,露出那獨屬於火雲狼的標誌時。
他就知道,這場禍事是避免不了的。
她養的,果然是火雲狼,且她從一開始就知道了火雲狼的珍貴程度,卻還是養了。
“這般凶悍的火雲狼,在你手裡,倒是乖順。”
這樣的禦獸之道,才是符合人倫常理的。
而非如同皇室那樣,以虐殺馴獸。
誰的命都是命,為何皇族的命,就是要比老百姓的命珍貴?
彼此都是天生地養的罷了,無非是手中握了些許權力,便可以主宰他人生死。
“旺財是母狼臨死前托付給我的。”
程博更驚詫了:“母狼托孤給你的?”
這簡直聞所未聞。
“是,我去山上采藥時,正好遇到母狼遭遇一群賊人襲擊,已經是腸穿肚爛被開膛破肚活不下去了。”
“難道殺母狼的就是慶王殿下的人?”
“不,是武朝之人。”
“我夫君與武朝之人交過手,哪怕他們偽裝成大雍之人的模樣,夫君也照樣將其認出,他們都永遠留在了那座山上。”
陸晚一邊說,一邊撫摸著旺財的大腦袋。
它很乖,就乖乖蹲坐在陸晚的身邊,任由她撫摸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