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師,像我這種情況,動手也是她先動的手,應該不會當成家暴處理吧?”
電話那頭的葉俊生還是有些擔心,倒不是後悔。
他們兩個都動手了,要抓起來也是應該是一塊被抓那才算公平。
他就擔心武協的人給他定義成家暴,最後成了他一個人的錯…
“當然不會。”
聽到葉俊生問起,李晨也是實話實說:
“像我們常見的家暴,雙方不是在同一地位的舉動:
比如說男性對女性的家暴,毆打又或者是辱罵等,女性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弱勢的。
所謂的家庭暴力,也不是一次性的,就和被欺負差不多吧。
像你這種情況,雙方由辱罵升級成動手,頂多算互毆。”
“那就行。”
聽完李晨的解釋,葉俊生懸著的心這才放下:
“我就怕她報了警之後,警察就信了她的說辭,跟我定義成家暴。”
“應該不會。
如果對方報警,肯定也會對你進行傳訊問話。
誰主張誰舉證,她如果說是你先動的手,她被迫還擊,也得需要足夠的證據才行,畢竟你臉上也有傷,武協那邊是不會信她一個人的說辭,到時候也肯定會走訪調查。
你比如說問問你們居住點周圍的鄰居,看看你的為人,有沒有家暴傾向啊之類的,方方麵麵的很多事。”
“哦…聽您這麼說我就放心了。”
“嗯,還有什麼事麼?”
“沒有了…”
“嗯,那就先這樣吧…”
掛斷電話,李晨有些無奈的搖了搖頭。
他實在搞不懂這位委托人。
你都要和對方打官司了,到時候肯定會給你一個說法,真有那個必要在去和對方動手麼?
不過這件事他也不好過多的評價,畢竟他自己又不是當事人本人。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你又不是當事人,都不知道他經曆了哪些事,又憑啥勸人大度呢?
三月十八號,是離婚案開庭的日子。
早上八點鐘,李晨從睡夢中醒來,收拾自己的東西準備去審判院。
八點三十分,李晨將車子停在審判院對麵的車位後下車走到審判院門口。
“李律師。”
葉俊生看了他臉上一眼,有些驚訝。
好家夥!
這一看就是下死手了啊…
此時的葉俊生臉上也是“破了相”,好幾道被抓過的痕跡。
而李晨不知道的是,他的臉上之所以還有破皮的痕跡是經過“處理的”
這是他聽了朋友的勸,為了防止被武協帶走說成家暴的解決方案。
同學說的很對,萬一對方真的報了警,自己的臉上又沒有了傷,到了那時候又該如何辯解?
幾人一同走進審判院。
本次庭審是在二十三審判庭,所采取的方式是不公開審理,要求則是他前妻提的。
葉俊生一開始是不同意的,因為他知道張雪是怎麼想的。
保護姘頭嘛。
在沒更改之前他都想好了,要把他們的父母也給叫過來,讓他們也看一下,他們的女兒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開庭時間是九點鐘,八點五十五分李晨和葉俊生等人走入審判庭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