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庭方六十餘歲了,很少想起往昔的事情。
他覺得人要向前看,往高處走,沉浸在過去的絕望中沒有意義。
可是今日一旦想起來的時候,就發現往昔的畫麵在腦海中無比清晰。
七歲那年,父母被莊家害死了。
連著父母屍體一同被扔出來的還有二兩碎銀子。
小妹在醫館沒挺過去。
他成了孤兒,機緣巧合被當地的一個學堂收去做打雜的小工。
他很勤快,每日早起挑水劈柴燒火;他很聰明,隻是跪在學堂外擦走廊聽了一會兒,就學得比學堂裡的學子還好。
學堂裡一個晚年喪子的老夫子收養他為義子,將他的名字從“賀狗兒”改為“賀庭方”。
那老夫子讓賀庭方讀書,要賀庭方以後給他養老送終,還要賀庭方在他死後照顧他唯一的孫女。
這些事情,賀庭方後來都做到了。
賀庭方讀著讀著,一文不花地以第一名的成績入讀州學,後來又被推舉進了國子監。
再後來金榜題名,一身狀元紅袍打馬遊街。
他從小就和其他孩子不一樣。
彆的孩子會被打手嚇哭的時候,他敢獨自去衙門擊鼓;
彆的孩子會在雪夜裡凍死,可他能熬到天亮;
彆的孩子成了孤兒也許從此漂泊無依,可他卻讀書做官。
他聰慧,也有幾分運道。
所以他能在三皇子還未登基時就站對了陣營,成為了慕容宇的心腹。
賀庭方得勢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讓人把當年的太平縣縣令還有莊老爺全家上下數口人全部抓起來,關在莊家的宅院裡。
他讓已經年邁的莊老爺和老縣令跪在地上,當著他們的麵,把他們的妻妾、子孫一個個殺了。
尤其是殺到他們最疼愛的孫子時,看見他們眼角絕望地流出血淚來,賀庭方才覺得痛快。
從天黑到天亮。
有人跪了一夜,有人殺了一夜。
整個院子裡,一腳踩下去,鞋底都被血水浸透了。
那時正值秋日,賀庭方看著初亮的天色,很可惜地說了一句:
“本該到冬日雪夜的,可賀某實在等不及了。”
賀庭方報了仇,卻從沒想過做個好官。
為善被人欺,為富被人害。
他要做惡人,做奸佞,要權勢,要富貴。
因為隻有有權有勢的奸人才能護住自己的一切。
為了考取功名,他讀了很多聖賢書。
聖賢書上說,為官者要心懷蒼生,以民為先。
真是可笑。
殺他父母的人是百姓,袖手旁觀的人是百姓,嘲笑他貧苦的人也是百姓。
黎民蒼生不過是一群嘴臉醜惡的惡鬼,他為何要為這些人付心血?
他貪汙,他勾結,他殺戮,他暗算。
他構陷同僚,他謀財害命。
他無愧於心,做得理所應當。
而最可笑的是,裴定禮、薛峰那些生來就在高門大戶的人張口閉口就是君子之道,家國大義。
說什麼鞠躬儘瘁死而後已,好似將富貴聲名全然置於身外,做出一副清高的模樣。
這種人可笑又可恨。
他們的清高都是假的。
他們高高在上,衣角不染塵埃,根本不知道深陷爛泥中的無助和痛苦。
他們出生就高人數等,根本不懂那種絕望中往上爬,爬到最頂端的迫切。
賀庭方就要看他們也被打入塵埃裡的模樣,看他們脫下清貴的外衣,一同在泥淖中滿身汙穢地掙紮。
賀庭方在京中汲汲營營數年。
他找了個姓賀的大族,花了大價錢讓人將他寫進族譜,給了自己一個假背景,洗去貧賤出身。
可他和那些勳貴之家的人不同,他從不因他人的出身低微而小看對方。
因為他知道,從貧賤之家到京中能有立錐之地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