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訴訟?”
布魯克林,柯林正在物色生產電視機的新工廠,就接到了美國無線電公司起訴費羅·法恩斯沃斯專利侵權的消息。
根據美國無線電公司的說法,早在1923年,為他們工作的左裡金取得的一項圖像技術專利,就是電視的雛形。美國無線電公司獲得這個專利的時間,要遠遠早於費羅·法恩斯沃斯獲取電視專利的時間,因此美國無線電公司才是電視機的實際發明者。
美國無線電公司對於費羅·法恩斯沃斯所提出的法律訴訟,是等到柯林這邊接到費羅的來信才知道了。
而在此之前,美國無線電公司的宣傳戰卻已經早早的展開。
幾乎在向美國專利辦公室提出訴訟的當天,美國無線電公司就已經通過媒體宣布了這個消息。
在報紙上,美國無線電公司努力將左裡金以及該公司老板宣傳為電視的實際發明者,而費羅·法恩斯沃斯和柯林則是在發明的竊取者,通過非正當的手段獲取到了電視機的發明專利,堂而皇之的將其據為己有。
如果不是真的知道這背後的實情,或許柯林真的就被美國無線電公司所宣稱的內容給湖弄過去了。
美國無線電公司把事情鬨得極大,顯然有著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性。
就連cbs電台也特意來詢問了相關的事宜,畢竟,之前和威廉·佩利的談話,他們顯然已經有了想要在電視方麵合作的意向,隻是美國無線電公司橫生枝節的宣傳,讓本順利的談判產生了些許的波折。
美國無線電公司作為無線電專利的實際擁有者,就算是cbs電台也需要謹慎以對。
為此,柯林還特意打長途電話和費羅·法恩斯沃斯簡短交談了一下法律訴訟的事情。
費羅·法恩斯沃斯雖然有些不安,但總的來說並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畢竟這些問題早在之前柯林和他見麵的時候,就已經談到過了。他們都知道,美國無線電公司不會輕易的放過電視機的專利。
當然,費羅·法恩斯沃斯之所以不感到擔心的最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柯林對他所作出的保障。
費羅·法恩斯沃斯作為一個普通人,和美國無線電公司這樣的大公司自然是無法相提並論,但是在這中間如果加上柯林以及他身後的信使報社那就不一樣了。
作為如今紐約實際上影響力第一的大報,柯林在媒體戰上根本就不懼於美國無線電公司的公關操作。
就在美國無線電公司訴訟申請的第二天,《信使每日報》就在頭版展開反擊。
在報道中,清楚的闡述了費羅·法恩斯沃斯發明電視機專利的全過程,包括其老師的證詞,說明早在費羅在上中學時就構思出了電視原理,並且在報道中公布了費羅·法恩斯沃斯的專利證書,證明了他才是電視機專利的實際擁有者。
不僅僅是在報紙新聞上進行反駁,在當天連載的《超人》中柯林也同樣不甘示弱的做出回應。
在最新一期的故事中,惡作劇大王重新登場。
這一次,這個超級反派再度展現出了他詭計多端的一麵。
通過一係列合法的手段,這位反派居然得到了超人的形象專利,然後向超人提出訴訟,認為超人的形象是侵犯了他的權利,從今往後超人不能再以如今的模樣出現在大都會當中,要不然就需要去坐牢。
惡作劇大王這一無恥的做法,就連超人一時間也無可奈何。
甚至,為了公開嘲諷超人,惡作劇大王還特意做了一套和超人一模一樣的製服,穿在自己身上來炫耀自己手中的超人形象專利。
因為惡作劇大王的這一做法,在這段時間的超人不得不更換自己的製服,以其它的形象來執行自己的正義。
但是與此同時,惡作劇大王卻借著自己手中的超人形象專利,為非作歹,以此來損壞超人作為超級英雄的身份。
甚至,在某一次行動中,惡作劇大王已經公開表示,將以超人的形象舉辦一次脫衣舞會。
看到自己一直以來努力維持的超級英雄形象受到損害,超人知道不能在繼續任由這樣的情況發展下去。他開始對惡作劇大王的專利提出訴訟,認為對方獲取自己專利的手段並不合法。
在後續的漫畫中,超人和惡作劇大王展開了一場有趣的法律攻防戰,在此期間誰也無法奈何了對方。
而就在關鍵時刻,超人突然想到了一個惡作劇專利中的漏洞,一舉擊敗對方。
超人以自己外星人的身份作為理由,提出惡作劇大王的專利法律是針對於地球人的,並不適用在自己的身上,同時也找來了露易絲,當庭證明了早在惡作劇大王申請專利前,他就已經看過超人的形象,並且《信使日報》還有當時對於超人的報道。
憑借著這兩條有利證據,最終法官裁定,惡作劇大王獲取超人形象專利的做法並不合法,超人的形象應該是屬於超人本人的。
新連載的故事中,是少見的超人沒有太多戰鬥的劇情。
但是,其中超人和惡作劇大王之間的法律戰卻給讀者一種全新的體驗,伴隨著漫畫情節的發展,他們時而為其中超人失去自己形象的情況感到擔憂,害怕長此以往再也見不到這個披著紅色鬥篷的超級英雄形象,又對其中超人不斷更換的製服感到新奇。
尤其是其中一套,超人穿著猶如中世紀盔甲的形象,更是在日後成為了各種漫畫和電影致敬的對象。
而故事的最後,超人在專利官司中獲勝的結果,也讓報紙前的讀者大舒一口氣。
雖然,對於這個結果他們並不意外。
但是漫畫中跌宕起伏的故事發展,還是深深的牽動了讀者的內心。
與此同時,也有敏銳的讀者反應過來,這一期的故事表麵上雖然在描述超人爭取自身形象專利的過程,但實際上是暗指最近美國無線電公司和他所展開的電視機專利的事件。
故事中,柯林甚至還借由超人的口,諷刺了美國無線電公司。
在和惡作劇大王的法律戰中,超人曾經提過。
惡作劇大王比自己更清楚,超人的專利是屬於誰的,畢竟這個專利就連名字都是用他的名字做的申請。
最新一期,超人形象專利的故事,在整個紐約市引發了巨大的討論。
經由《信使每日報》的報道,如今整個紐約都知道了費羅·法恩斯沃斯以及他背後的柯林和美國無線電公司之間的電視機專利桉件。
相較於電視機的發明以及這個機器未來可能會帶來的前景,紐約市民更關注的反而是雙方法律戰的攻防。
《信使每日報》作為如今紐約發行量最大的報紙媒體之一,柯林本身就是極具影響力的公眾人物。
尤其是他《超人》創作者的身份,更是讓他比之一般的報社老板,更具話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