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棟說完就走,毫不拖泥帶水,一副高人模樣。
被忽悠瘸的胖子眼神迷離,顯然是在努力回憶上輩子的事。
“花哥,我咋覺得,您這位師兄哪哪兒不對勁兒呢?說得雲裡霧裡的,還罵了你一頓。”大漢說道。
“叫胖哥,叫胖哥,跟你們說了多少次了,改不了是吧。”
“好的花哥,記住了。”
“我TM……算了算了,你愛TM叫我啥就叫啥,不過那是我師兄,你們不準蛐蛐他,按他說的弄,下午就跟我找倉庫去,我咋就沒想到呢你說,到底兒是師兄,這腦瓜子,嘿。”
李國棟離開旅社,應該是12點過了,也沒塊手表。
反正肚皮已經餓得呱呱叫。
早上就喝了兩碗紅薯稀飯,紅薯這玩意,讓人又愛又恨,吃一斤能拉三斤。
哪怕混著大米也不扛餓,吃了還老放屁。
剛分田到戶,地裡的莊稼還沒收割,正是青黃不接之際,現在吃的還是去年底大集體靠工分分的糧。
雖然自己是城鎮戶口,憑“紅糧本”每月能領25.5斤米,還有副食啥的。
加上老爹出去做工時不時也帶著糧食回來,但留足李勁鬆的口糧,再給爺爺拿些米後也所剩寥寥。
因李勁鬆是農村戶口,哪怕是高中生也隻有一點點糧食補貼,不像城裡孩子由學校管飯,所以他還得每周帶糧食交給食堂。
前幾年,自己還在讀書的時候,家裡供兩個學生,那日子才叫苦,大姐,老媽能吃半年的紅薯洋芋,甚至野菜。
老爹白天乾活,晚上回來還要背上槍約著楊五他爸進山,大個點的耗子都沒放過。
幾十歲的爺爺在後山安了半片山的陷阱,隻為了抓點活物沾沾油葷。
可以說自己和弟弟能讀書,是家裡人用半條命換的。
現在他家算好了,兼的紅薯不多,起碼是在白飯裡找紅薯,其實這麼吃也是一家人餓怕了,老是想著囤糧,他家的糧食純白米飯雖不能敞開吃,但恰恰吃也夠。
有些壯勞力少娃娃多的家庭,這時候已經是純雜糧,就像前幾年的大姐和老媽一樣,隻是比吃觀音土好點。
這是那個年代農民的悲哀,自己辛苦種出來的糧,國家按比例收走後再發給城裡人。
隨著改開,副食代餐的東西多了,城裡人領的糧食吃不完,就把多餘的糧食兌換成糧票跟農民換東西,或者直接用糧食從農民手裡換錢或者換東西。
而農民卻拿著高價兌換的糧票,或者自己養的牲口,到城裡去兌換自己親手種出來的糧。
可以理解成城裡不種田的人向農村種田的農民賣餘糧。
聽長輩們說,那時候經常有貨郎進村和農民換東西,吆喝的是‘針頭線腦麻湯糖,雞蛋鴨蛋鵝蛋換,家裡牲口不下蛋,不如抓來換成糧。’
扯遠了,話說回來。
李國棟走到茶館找楊五,小二告知沒在,說留信兒了,在東門碼頭等他。
倒是不遠,李國棟溜達著走到東門碼頭。
隔老遠看著楊五倚著一台二八大杠,45°角斜看天空抽著煙,一臉我很牛逼的樣子。
李國棟眉頭微微一皺。
幾步竄到楊五麵前,轉著圈打量,嘴裡嘖嘖稱奇。
“喲,八成新的大永久,五哥有實力嘛,這一轉眼,一百七八的單車都拿下了。”
楊五更是一臉嘚瑟。
“你看我牛逼不?”
李國棟搖頭:“不看不看,長疔瘡,老子沒看出來,你還有錢耶,百多塊的東西,說買就買了,你哪來的票?”
楊五嘚瑟一笑。
“看你說的,爺們四個兜比臉乾淨,有個錘子的錢和票啊,這不轉一圈,手拿把掐就來了嘛,統共花了2分錢,銼鋼印。”
“嘿,你真牛逼,2分錢能搞一台永久,老子都得給你寫個服字。”
“還回去”
前一秒還打趣的李國棟不等楊五嘚瑟,轉瞬變得嚴肅且冰冷。
“還……還哪去啊?”楊五說道。
“從哪兒來的還哪兒去。”
“不是,初一,還啥呢,今天你順我的,明天我順你的,這不很正常嘛,哪個順到歸哪個,能順算本事,我上月不也丟了一台。”
李國棟:“你TM那台也是順的,以前就不說了,但是從今天起,不能再乾這種事。”
楊五委屈兮兮道:“大家不都這樣,丟了自認倒黴,誰也彆怨,隻怪自己沒看好,你看,今天走路好累嘛,有個車不方便多了?”
“有本事花錢買,沒本事就走路,少TM乾偷雞摸狗的事,早上你不是才狡辯自己手腳乾淨嗎?”
楊五:“那能一樣哦,順自行車不叫偷好吧,再說這玩意,你剃頭的時候轉一下腦袋,再轉過來它就能丟,還掏錢買?你又不摳墳,哪有那麼多錢糟蹋。”
李國棟:“那就TM的走路,再不濟彆出門,反正不能偷東西。”
楊五:“都說了,這個叫順,不是偷,溜門撬鎖,挑竿摸包才叫偷。”
李國棟:“你少囉嗦,這個在我這就是偷,你還不還,不還我們各走各,從此你與我,恩斷義絕,相看兩相厭。”
“初一……”
“彆TM喊我,你還不還!”
楊五不吱聲了,低著頭,垂著眉,長著一圈黑絨毛的嘴角向下彎,一個摳腳大漢裝出一副委屈巴巴的樣子,多少有點……惡心!
李國棟點了根煙。
“還回去,咱們還是弟兄,你彆忘了老爺子說的,是,他反複喊我們不能沾賭毒,但平時掛在嘴邊的話還有一句是啥?”
楊五:“頂天立地,問心無愧,當個好男兒!”
“你還知道呢,從小就聽,結果你還聽成了三隻手,日媽100多的東西,抓到都夠你吃牢飯了,還順不叫偷,哪兒來的歪理!”
楊五憤憤道:“我TM不是看你走路太辛苦,大姐洗得白白淨淨的衣服滿是土灰,想著讓你輕鬆點!”
李國棟:“老子不需要,老子TM就是農民,身上有點土不很正常?彆說身上,老子們的肺切開都能倒出半斤土,咋了?祖宗給的身份,你嫌丟你臉啊?”
楊五:“好嘛好嘛,你彆急,好好的說啥子切肺,呸呸呸,我還回去還不行嘛!”
李國棟:“走,我陪你還,如果碰到失主,我替你賠不是,你也算是我弟,是我沒管好你,該我跟人家賠不是。”
楊五小聲嘟囔:“就大我一兩月,裝個錘子大輩。”
李國棟:“你大聲點再說一遍。”
楊五:“哎呀,曉得了,如果遇到苦主,我跟他磕頭道歉行吧,你彆垮起個批臉啊,怪嚇人的!”
李國棟沒理他,自顧自叼著煙跟著他往碼頭方向走去。
聽說在這個年代,丟自行車太正常不過。
很多人眼裡,順自行車真不算偷,因為絕大多數人都在這麼乾,那時候私家自行車都TM成共享單車了,誰也無法保證明天騎的車是自己買的那台。
後來治安好了,電瓶車丟個電瓶都能立案。
作者‘相侵相礙一家人’群裡的老輩子還感歎,說多麼純粹的80年代啊,不丟個自行車都不算完整的人生,好懷念和偷車戝鬥智鬥勇的激情歲月。
農村出來的作者真想啐他們一臉臭狗屎,作者90後,直到2008年才擁有第一台28加重,恨不得摟著睡覺。
而那些個吃商品糧的親屬,早在二三十年前就把丟車當成遊戲,還當作珍貴的回憶在群裡說。
呸,我就不該在群裡發起這個問題。
書歸正傳。
李國棟陪著楊五把車還到碼頭的理發店門口,沒碰到失主。
放下車,哥倆點著煙往城區走,折騰了一上午,肚皮早就造反了,得找地方吃飯。
碼頭的飯太難吃,量少還貴,本地人都不會在碼頭吃飯。
就像後世走高速,反正我會下道去吃,服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