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新再醒來,驚奇的發現自己躺在自己的床上。
不是自己那出租屋的落地床,而是自己家裡的實木大床。
然後自己光溜溜的,就穿著平角短褲。
晃著腦袋坐起。
沒錯,就是自己的房間。
掃了一眼對麵牆上的掛鐘,已經下午快一點了。
後腦勺疼,還是有點兒暈。
沈新努力回想昨天發生的事情,自己跟張健他們一起喝酒,然後喝醉了。
誰送自己回來來著?
是了!
沈新猛地驚醒。
那個女孩兒。
叫什麼來著,好像是張健的女兒。
還是個美女。
蓋了帽了。
張健一大老粗,怎麼還有那麼漂亮一女兒。
但是沈新又記不起來那女孩兒長什麼樣了,就記得腿特彆白,又長,然後絕對是個美女。
好像張健讓女孩兒送自己回家來著。
“臥槽!”
沈新又一拍腦門兒,猛地想起自己好像吐了,吐了女孩兒一腳。
靠,丟人了。
沈新鬱悶的狠狠揉了揉臉,下床出門。
沈新的家在新北區的陸泉老村,勉強位於市區,都是私房。
沈新家是自己蓋的二層彆墅,還是獨門獨院,挺舒服的。
喉嚨乾的厲害,下樓找水。
“我靠,雖說是在家裡,你也不用這麼清涼吧。”樓下客廳,沈雙正窩在沙發上看電視,見到穿著褲衩下來的沈新,直接吐槽。
“我倒是想,關鍵我衣服呢?”
常穿的衣服都帶去出租屋了,昨天穿的也不見了蹤影,估計是老媽給洗了。
一屁股在沈雙旁邊坐下,搶過她手裡的冰淇淋就吃。
“去,給我倒杯水去。”沈新使喚道。
“臭小子,自己沒腿啊!”沈雙罵著,還是起身去廚房拿了瓶飲料。
然後突然湊上前來,眨著眼睛壞笑道;“老弟,你可以啊,不聲不響的,昨天晚上送你回來那女孩兒是誰,女朋友?”
沈新暗罵一聲,看來還真是張健女兒送自己回來的。
自己吐了她一腳,不計前嫌的還送自己回來。
好女孩兒啊。
“彆亂說,我同事的女兒。”沈新解釋道。
“那不正好了,發展發展啊,多漂亮啊,你小子要是能娶回家,賺大了。”
“漂亮嗎?”
沈新反問,完全不記得長相了。
“那當然。”
沈雙嘿嘿一笑,拿過手機給沈新看:“我偷偷拍照了。”
沈新暗道你可真行,湊過來看。
應該是自己老媽送女孩兒走的時候,沈雙偷拍的。
還是正臉,拍的挺清楚。
看清女孩兒相貌,沈新心頭不由得快速跳了兩下。
沒天理啊,張健國字臉,濃眉大眼的,一瞪眼還一腦袋抬頭紋,五大三粗的,怎麼能生出這麼漂亮一女兒呢。
標準的瓜子臉,五官很立體,長得像那個叫什麼超越的女明星。
“眼睛都看直了吧。”沈雙調侃道。
“哪有。”
沈新臉微微一紅,道:“人是我同事的女兒,不可能的。”
咋的,還讓自己認張健當老丈人?
那以後在派出所裡還怎麼工作,見麵了叫張隊,還是叫伯父呢?
不對。
沈新暗罵一聲,自己這是在胡思亂想什麼呢。
沈雙才不管,拍著沈新肩膀道:“老弟,什麼同事不同事的,就她了,反正咱老媽是特彆滿意,昨天晚上跟我嘮叨了半天,你好歹長的也不差,加油,拿下她。”
她捏著拳頭加油鼓勁兒。
沈新翻給她一個大白眼,讓她給自己做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