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釗插了一句。
“我記得當時這個案子,主要的問題是李善傑死活不承認他弄瞎了張琴的眼睛。”
張健點頭,這就是他說案子辦的彆扭的原因。
“派出所出警之後,案子就轉到了分局,我去現場看了。”
“一地狼藉。”
“根據張琴的說法,是晚上李善傑下班回來,又不知道聽誰說,看到她跟陳中垣去附近的河堤公園幽會。”
“所以李善傑又打了她,然後在施暴中,拿起她的頭,往地麵上撞。”
他比劃了一下。
“當時吃飯的時候,李善傑喝酒了,然後越喝越生氣,就把酒瓶摔碎在地,開始毆打張琴。”
“然後正正好,有一塊酒瓶玻璃,戳到了張琴的左眼。”
“事後張琴被送去醫院,左眼瞎了,定了個重傷,李善傑也很快到案,被判了5年。”
“然後就是孫隊說的,李善傑隻承認他下班回來之後,是毆打了張琴,但並不承認自己拿著張琴的頭,去撞擊地麵。還說張琴反擊了,在廝打過程中,他還被張琴推倒,腦袋磕到桌角,撞暈了過去。“
“等清醒之後,張琴的眼睛已經瞎了,警察也趕了過來。”
聽到這兒,沈新首個反應就是狡辯。
家暴一般不會判刑,女方有要求才會拘留男方。
可弄瞎張琴眼睛,那就是故意傷害,是要坐牢的。
為了逃避坐牢,李善傑很有可能狡辯,拒不承認。
張健繼續道:“我們對現場進行了詳細偵察,像張琴身上的傷,還有李善傑腦袋上的撞擊傷,等等痕跡,全部都對得上,和張琴的說法一致。”
“關鍵是李善傑一直在喊冤,死活不承認弄瞎張琴的眼睛。”
“我個人呢,是傾向於李善傑狡辯。”
“真的,你們都不知道張琴被打的有多慘,那家夥彆看白白淨淨的,其實就是個畜生。”
“之前有一次,他買了一條鐵鏈,把張琴像狗一樣的鎖在衛生間好幾天,說是為了不讓她出去偷情。”
“身上的傷就更彆提了,反正是新傷套舊傷,看著都讓人難受。”
眾人不語。
沈新也聽得惱火至極。
真就是惡魔在人間!
張健歎口氣,道:“那個時候,我也想不通,這張琴到底怎麼了,你就離婚唄,長那麼漂亮,完全可以重新開始的啊。”
孫釗抬手打斷了張健。
“說重點。”
都已經過去的案子了,現在講這些也沒用了。
張健道:“總之證據鏈是完整的,雖然李善傑死不承認,但最終還是起訴,然後被判了5年。”
“我記得他跟他老爸的關係也不是很好,因為他老爸脾氣也很差,據鄰居說年輕時候經常喝酒打老婆。”
“他倒是有一個姑姑,好像對他不錯,辦案的時候,他姑姑來分局問過好幾次,說知道侄子脾氣不好,有打張琴,她也勸了,可是勸不住。”
“但她相信李善傑不會做出這麼嚴重的事情來。”
沈新差點兒嗤笑出來。
說的好聽。
一句脾氣不好,就能解釋長達六年的家暴了?
還什麼不會做出這麼嚴重的事情。
越是這種情緒控製不住的人,越容易犯罪。
至少有七成的犯罪,都是在情緒極端失控的情況下發生的。
而且下手完全沒個輕重。
“孫隊,我覺得可以找他姑姑試試,也就是麵包車車主李久亮的媽,叫……李鳳蘭。”
孫釗點頭,衝沈新擺擺手,示意趕緊去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