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宋和平沒敢停留,一路狂奔出兩公裡,在河邊的一棵大樹下找到一個洞口,蹲在洞邊學了兩聲鳥叫。
“宋!”
莫林斯從裡頭鑽出來,看到麵前黑暗中如同鬼魅一樣的宋和平,激動地伸手去抓住對方的胳膊。
“嘶——”
他這一抓,把宋和平疼得倒吸一口冷氣。
“鬆開你的爪子,疼。”
莫林斯吃了一驚:“你受傷了?”
“彆管這些了,皮外傷不礙事。”宋和平說:“你現在聽我的,馬上往北跑,跑去你們ELN的營地,這裡的叢林你應該還熟悉對吧?彆迷路了,我保不住你了,你自己跑路找援兵,再帶人回來找我。”
“兄弟,我可不能扔下你不管。”莫林斯十分義氣地說道:“這次要不是你,我早死透了,現在這種情況我把你扔在這裡自己跑路,那我還是人嗎?”
宋和平被他氣笑了。
要說這莫林斯還真不賴,講點兒義氣,是個硬漢,就是單兵素質不咋地,雖說在叢林裡當了那麼多年遊擊隊,對付一般的政府軍綽綽有餘,不過現在麵對的是被譽為叢林作戰專家的一批綠扁帽,這家夥就不夠看了。
想想剛才,自己都差點死在了對方手裡,更何況是莫林斯?
現在綠扁帽隻要殺掉莫林斯就算成功,自己此次南美行就算是徹底失敗。
無論如何,莫林斯是不能死的。
當然,如果自己死了,那就是自己學藝不精,怨不得誰。
要賺這刀口舔血的錢,那就得敢有去死的膽量。
“你怎麼還不明白?你特麼是這件事裡的關鍵,你死了,一切都沒意義了,明白了嗎?這次過來跟你談買賣我算是搭上了重注了,你死了,誰特麼買我的軍火?!你要是真承我的情,回頭咱們都脫險了,你向我多買點軍火,多拉點這邊的客戶就好了,毒販什麼的我都不介意,隻要給彆壓我價就行!”
宋和平倒不是很貪錢貪到了這種地步,在這時候還想要談生意,隻不過事已至此,都為這家夥玩了一回命了,將來不讓他多買點自己的軍火,幫自己在南美站穩腳跟,多不值當啊!
“兄弟你放心,隻要我一天還活著,ELN所有軍火除非你沒貨,有貨我都向你買!”
莫林斯把胸口拍得啪啪響,就恨不能當場拿刀子剮開胸膛拿心出來給宋和平看了。
“行了,彆在這扯淡了,你趕緊跑,按我說的做,你越快找到人回來找我,我就越安全,你留在這裡,我很難擔保你會不會死,到時候還要顧著你,連帶我一起都會把命搭進去!不值得!”
宋和平這話算是直擊要害了。
如果自己想跑,早跑了。
現在被綠扁帽盯上,隻能跑一個,那就讓莫林斯跑。
“好!”
莫林斯也不是婆婆媽媽之輩,其中利弊得失他自己也門兒清。
宋和平把話說到這份上了,他就隻能照辦。
“你放心,我一定用最快速度跑回去叫救兵,相信我的那些手下這時候已經組織起來要進山找我了,我往北走,然後向西,估計能和他們遇上,我知道他們平時喜歡走哪條路。”
莫林斯說完,起身要走。
走了兩步,回頭又望向宋和平。
宋和平隻能朝他又擺擺手,趕鴨子一樣催促他:“滾蛋吧!那些美國人很快追上來了!”
莫林斯這才咬牙消失在黑暗中。
宋和平看看周圍,伸手把旁邊的植物折斷一根。
然後朝南跑幾步後又折斷一根植物枝莖。
他是故意留下痕跡。
就是要讓綠扁帽追蹤到自己。
這幫家夥其實挺惹人討厭的,自己雖然乾掉了他們幾個人,但也被他們黏上了。
光靠跑,是甩不掉他們的。
看來隻能把他們一路引一路磨,看誰的血條厚,看誰先出錯。
誰錯誰死。
殺心已經上來了,宋和平那種絕不認輸的邪性又上來了。
他根本不害怕,反倒興奮起來,現在他已經不把這次交鋒當做是戰鬥,而是一場極致的殺人遊戲來玩。
頂尖的特種兵都會有這種心性,陷入殺戮場的時候,身體內沉澱在血液裡的野性就會沉渣泛起。
血的味道不是令人恐懼的,而是令人亢奮的。
在以往,宋和平跟美軍特種部隊交鋒多次,包括“守望者”這種頂尖小隊。
這次是叢林戰之王綠扁帽。
越是高端的獵物,越能引起宋和平這種殺胚的興趣。
他決定要團滅掉對方。
對方一共八人,目前被自己乾掉了四個。
也就是說,對方隻剩下四人。
並且宋和平根據之前觀察到的情況分析,四人中有兩人一直負責斷後,而且顯然受了傷。
要擊破一個團隊,就要從他們最弱的環節入手,就像原野上的猛獸捕獵,總會從目標群體裡挑選最弱小的發動攻擊,成功幾率會大很多。
攻擊對方斷後的倆人無疑是最佳選擇,但現在對方咬著自己的痕跡一路追蹤,要想撇開繞行到最後肯定很很難,必須找一個合適的地點合適的機會先遲滯前兩人,之後找機會繞到對方後頭。
既然之前他們能以自己做誘餌迷惑住自己,讓人繞後攻擊,自己也可以其人之道還治彼身,讓他們嘗嘗被人捅菊花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