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瑪斯想要表達點否定意見。
畢竟從談判的角度來說,都是漫天開價落地還錢,彼此在拉扯中獲得彼此最佳的價碼。
不過他卻發現自己似乎無法拒絕這樣條件。
因為宋和平開出的條件實在太誘人。
更何況兩人如今是利益共同體,一起合作搞軍火生意,光是從宋和平身上,拉瑪斯一年預期的利潤都不會少。
這件事上不幫忙,拉瑪斯怕得罪了宋和平這尊財神,萬一他連軍火生意都拒絕合作,自己損失可就真夠大的了。
“好吧,這件事我一定儘力促成,不過我想問問你到底要多少的土地?”拉瑪斯終於想起土地麵積的問題來了。
宋和平豎起一根手指。
拉瑪斯問:“1000公頃?”
“不。”宋和平搖頭:“是10000公頃,1000公頃我建個小型機場都嫌少。”
“10000公頃?!”
拉瑪斯的眼珠子都凸出來了。
宋和平說:“沒錯,不就是100平方公裡嗎?很多?”
拉瑪斯說:“不行!太多了!”
宋和平說:“我也沒興趣買斷,我是租,不過租期我要求是99年。”
“99年?!”
拉瑪斯差點驚呼起來。
“你這跟買有什麼區彆?”
“區彆很大好吧。”宋和平說:“比如說,如果我是租你們的這塊地,那麼地下發現什麼礦藏都跟我沒關係,隻要你們給我合理的租金賠償,我就乖乖離開,甚至可以拿另一塊土地來置換,隻要賠償我的建築損失就行。買斷可不同,買斷的話,地下的礦產都是我的了。我知道你們國家石油多,我也不占你們的便宜。這樣的條件你想想是不是很合理?我租99年,是對你們有信心,也便於你去說服自己的上級,將軍,我這可是為你著想。”
他這一番話下來,拉瑪斯感覺自己再次陷入了無言以對的局麵。
宋和平這個人,說話總是平平淡淡不緊不慢。
但每一句都切中要害而且令人嘗常驚掉下巴。
最要命是,你還挑不出什麼毛病來。
細細想想,租用地皮確實要比買賣地皮要簡單許多,更容易說服自己的上級和總統。
“好吧,這件事包在我的身上。”拉瑪斯終於點了頭,然後又問:“但是你必須保證這個訓練學校必須在一年內建成並且投入使用。”
“沒問題。”宋和平說:“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簽約?”
“這事不是小事,你要等等。”拉瑪斯說:“畢竟涉及的可是100平方公裡的土地。”
“是荒地,是叢林。”宋和平指指遠處:“你能在視線裡看到一個人嗎?”
拉瑪斯歎氣道:“一個月。”
“不。”宋和平搖頭:“我隻有半個月的時間給你,實話跟你說吧,這事關係到我們的軍火生意。”
“嗯?”
拉瑪斯有些驚訝。
宋和平解釋道:“莫林斯跟我聯絡了,他需要大批量的軍火,足足三百萬美元的需求,我時間非常緊迫,我答應他要在三個月內運到,如果地皮在三個月內建起,作為一個軍事訓練基地,當然需要軍火庫,你就能協助我將軍火名正言順運進來,明白嗎?”
“訓練名義!”
拉瑪斯恍然大悟。
原來宋和平想的是這一手。
兩人之間的合作是麵對南美軍火市場的,有個儲存倉庫要方便許多,並且以這種名義運進來的軍火是名正言順非常安全的,對於宋和平的“音樂家”防務又或者對於拉瑪斯來講都是如此。
至於大批量軍火運達這裡是否會引起注意,這一點根本無須擔心。
畢竟這個基地有軍方背書,海關那邊肯定也不會為難。
如此一來,一切都以一種非常正規的名義運作起來。
妙!
拉瑪斯咬牙道:“好!看在錢的份上!我半個月內會說服上級。”
三百萬美元的軍火,按照五五分賬,自己怎麼說也能分個好幾十萬美元。
加上辦妥了軍事學校地皮的事,今年光是眼見能算到的就有將近兩百萬美元的進賬,拉瑪斯怎能不心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