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青色蒙皮的馬車輕輕地落在甜水巷王倫的住宅旁,卻遲遲不見人下車。
“娘子,大官人的宅第到了”侍女小萍指著簾外眼前的兩層小樓說。道旁,還殘留著昨晚歡鬨的痕跡,一地的鞭炮碎屑。
孫三四看著密閉的大門,緊緊地抿了一下嘴,眼中露出複雜的神情。
此時武鬆和焦挺正在晨練,見孫三四過來,都是熟悉的,相視一眼,不禁露出尷尬的神情。
王倫和她的關係,大家都能看出來。好好的一個清風樓,正是白花花的銀子往囊中撈的時候,她竟然低價賃與了他,還讓其蓋了房子。
隱藏武鬆在她家裡,這是武鬆後來知道的。如果不是真心喜歡王倫,又怎麼願意擔著血海的乾係?這事隻要泄露,憑蔡京的權勢,便是開封府尹也要讓一讓!捏死她與螻蟻何異?
王倫在兄弟們麵前也沒否認與她的關係,也說了要為她脫籍的。
這樣一個有情有義的好娘子,王倫卻在她之前又娶了彆人為妾,怎麼說都有些虧心。雖然是王倫的事,但兄弟們自覺兄弟一體有愧,不敢麵對。
人家這是上門算賬來了呢!
孫三四卻笑道:“奴家剛聽到大官人昨晚大喜之事,今日特來與大官人賀大官人莫不是還沒有起床?”
都知道王倫是出名的喜歡睡懶覺,又是新婚之夜,難免疲勞。江湖好漢原本對親近女色的男人不甚尊重,武鬆因王倫拚命救了他性命又是好兄弟自然不會多想,焦挺則是因為給人打工,也不會腹誹老板。
況且王倫除了有女人緣之外,對兄弟們都是極好的,大夥兒跟著他也有奔頭,又有偌大名聲,誰會像苦行僧一般要求他?
他又不算純粹的江湖中人!
“此事武某也聽王兄弟說起過,卻是事出有因等下王兄弟起來,讓他與小娘子直接說便了。”武鬆讓她到客廳稍坐:“孫小娘子有吃早飯麼?”
彆說已經吃過了,便是未吃,孫三四自然不會在這裡,若是王倫相讓倒也罷了。
“謝叔叔,奴家已經吃過了。”武鬆和王倫的關係,當得起她的一聲“叔叔”,估計她也是願意叫的。
見她如此說,武鬆隻得罷了,卻跳起來要砌茶,早被侍女小萍接過來:“此事奴家來做便好。”
武鬆和焦挺都是頂天立地的男人,最不習慣這等迎來送往的事,便罷了手。想了一想,還是出來對樓上喊道:“九娘,孫小娘子來拜訪!”
畢竟王倫新婚燕爾,他也沒好意思催促王倫,倒是葉九娘慣常會早起的,此刻應該梳洗已畢。雖說隻是妾的身份,好歹是女人家,和孫三四對接才是正理。
王倫其實已經醒了,卻喜歡享受溫柔鄉的感覺,抱著崔念四的香軀愛不釋手。
崔念四自覺從了良人,那便是終身的依靠,怎會拒絕?便由著他的手越來越放肆。到底是身體年輕,不一會便有些興致。
剛想乘興來個春宵二度,忽然聽得孫三四到來,禁不住虎軀一震,正在意動的心便被拋到爪哇國去了。
崔念四看了他的表現,莫名竟有了些醋意,一具嬌軀直纏到他身上,在他耳邊吐氣如蘭道:“官人對孫大家倒是害怕得緊!”
孫三四和王倫的關係,她作為圈內人也有耳聞。此前隻說其好命名氣比自己大、家產比自己多、連傍上山水郎都帶有傳奇性質。
不想竟被自己拔得頭籌,果然是造化弄人不淺。
她們一般的苦命,又一般的在人前風光。
但是不管怎麼說,先入門者為大她已經知道王倫的正妻另有其人,正是昨晚那個名叫扈成的妹子。不敢和大房叫板,卻不怕她孫三四。
王倫隻能苦笑。
“小可和孫小娘子相識於微末之時,承蒙其青眼相看,小可原本答應幫其投門子脫籍的,卻陰差陽錯先把人情用在你身上。她知道了,不提有多傷心吧?小可如何不有愧!”
對此事,崔念四也略有不安。昨晚之事,對她來說是意外之喜,對孫三四卻不是雙重打擊?
要知道人情是會用完的,滕府尹可能看在王倫的麵上做過一次好事,救她於水火,卻不見得能再做第二次須知能上得台麵的官妓雖多,像孫三四這樣名動京師的卻沒幾個。京城王公皇族達官顯貴很多,滕府尹若是一再放人,不怕被另人說閒話?
這事對他又有什麼好處了!
另外從此時代納妾的風俗說,王倫已經納有九娘和她兩個妾室了。按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的規則,王倫一介秀才身份已經超綱。雖說此時為承平之時,無人計較妾的數量,但打官司時會計較。
即使外人不計較,在內,她比孫三四先進來,理論上後者要喊其姐姐。自己在名聲上沒能壓過孫三四,不想卻能在先來後到上占到大便宜。
不要以為隻是名次上的變動,其實這其中的變故還是極有可能發生的。
前麵說了,多納妾隻能在“承平之時”。宋朝社會輿論,並不提倡男子大量納妾,主要是為了避免太多下層百姓因為無妻而發生暴動,隻有年過四十還沒有兒子的才能納妾。如果有人出告說王倫逾矩,按規定他是要吃官司的。
明麵上,葉九娘因為是少保楊戩贈予王倫的,有文書在。所以身份在妾與婢之間,全看王倫的喜好。
若有人出壞說王倫納妾多,直接把葉九娘的身份說是婢,那就無妨。
但崔念四這個妾的身份,等王倫幫其脫籍時,便須向官府報備,“立婚契”。要有聘禮,顯得比較莊嚴隆重,對未來出生子女也是有好處的;入門後,妾需要按照一定的禮法進入夫家。
宋朝法律也是保護的:“妻、妾俱名為婚”。
妾有婚契在身,在解除之前,不可以再婚;在喪服上,對於夫君家人,妾有服,其身份始終是家屬;宋代的寡妾擁有很多權利:控告非所生長子不孝、請求官府管理夫家財產、協助兒子打官司等。
以王倫的名氣,他納一個妾,大概率上沒人會生事。但是再多納,可能便會有人叨叨,有事的時候官府也會拿這個來說話,有時候會判定解除,還可能有刑罰。
所以晚了一波的孫三四其實可能有無數風險在,脫籍的困難要遠遠大於為崔念四脫籍時。
王倫此時還不知道,虧他還曾沉浸在三妻四妾的暢想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