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設置上限?
因為人與人之間的家庭狀況是不同的。
假設大家都能從皇家銀行借五十兩銀子,那麼自己家庭呢?親朋好友呢?
家庭有個十兩的存銀,然後妻子、父親能不能也去借個三十兩?
親朋好友不敢參與,但能不能將家裡的存銀借個五兩?這個不算多吧,甚至說讓他們去銀行借個三五十兩。
不說承諾到期雙倍返了,就算多還五成,親戚同不同意?
一個人隻能拿出五十兩,可其他人卻是能拿出一百兩,出資一百兩的人所占的風險就大了,那是不是應該所占的份額就應該多一些?
這很合理吧。
如果這麼乾的話,其他人都會紛紛效仿,一個人牽連著七大姑八大姨的十幾個人和家庭。
到時候賺了銀子後,這些牽連的親戚們是不是要按照所借給的銀子的份額分成?
這種事情扯皮起來官府都不好介入,親戚關係斷絕是小,搞不好就出現了滅門慘案。
重要的是原本一萬兩銀子需要兩百人,這是工坊所需的人數,可因為沒有上限一百人就湊夠了,其他的一百人怎麼辦?
“上限是一定要設置的,最好就是大家拿一樣的銀子,持有一樣的份額,如此就不會有其他的問題出現,按銀子的份額算,這就是銀股。
但是這隻是最簡單的一種,我倒是還有另外一種想法,也是在下一直在摸索的。”
眾人精神一震,來了興趣。
從張子興進入大堂開始,所表述的內容每一項都讓他們受益匪淺,現在竟然說還有一種一直在摸索的想法,怎麼能不讓他們好奇。
曾獻沉聲道“但說無妨!”
“銀股起源於晉商、徽商,他們在合資經營的時候需要明確出資的份額。
銀股是按比例分紅,可繼承或轉讓,但有兩個問題。
一是這種時間長了之後員工就會懈怠,且整個的集體內人員會被固化。
二是某個銀股的持有者意外死亡或者說兒子不想進入工坊接替父親的位置,集體工坊怎麼處理?”
眾人眉頭皺了起來,這兩個問題看似簡單,但卻是極為棘手的問題且是相對矛盾的問題。
因為無論是哪一個都是每個銀股持有人都會遇見的,乾不動了不想乾了,工坊就將持有銀股收回去?那數十年之後這個工坊還是原來他們合力創建的嗎?
大家冒著那麼大的風險不就是為了子孫後代過的好嗎?
當然了,銀股有繼承權,大不了分紅就是了,可數十年後,這個集體工坊就隻能從外麵招人進來。
當整個工坊全都是外人的時候,拿著不算太高的月錢會跟銀股的人一樣拚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