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小五郎就經常做這種偷拍的活計。
所以死者的身份很可能也是一位私家偵探,受人委托跟蹤拍攝鈴木園子。
沒錯,每一張照片的主角其實都是鈴木園子。毛利蘭和本堂瑛佑都是順帶被拍進畫麵之中的。
至於江戶川柯南則因為太矮了,根本同不了框。
當然,凶手也可能是其他職業。
他拍這些照片的目的,可能隻是想投放到不良網站換錢。
反正怎麼都行,目前來看這一點對破案的幫助不大。
姑且隻能作為一個調查方向。
陸仁和目暮說了自己的猜測,並拜托讓警方調查一下東京範圍內的各大偵探事務所。
看看能不能通過這些事務所來鎖定死者的身份,從而找到這四位嫌疑人中,有哪一位和死者生前有所聯係。
這個工作量就很大了。絕不是一天兩天能搞定的。
現在還是繼續研究凶器可能被藏在什麼地方。
難不成是先前的搜查疏忽了什麼?
陸仁重新翻開了自己的小本本。
一號包廂中,釣魚翁的私人物品隻有兩樣。
放魚竿的盒子和裝魚的箱子。
這兩樣東西警方也都分彆打開檢查過。
裝魚竿的盒子其實是個空盒子,裡麵並沒有放的魚竿。
據釣魚翁自己交代,他的魚竿不小心被水給衝走了。
由於沒有魚竿,所以密封箱中的絕大部分魚,都是他自己上超市買的。
因為他和家裡人承諾了要釣很多魚回去,但現實卻要逼的他被迫食言了。
為了麵子,玉井老頭就跑去超市買魚。
釣魚佬最後的倔強了屬於是。
他跑來這裡唱歌則是因為魚不小心買多了。
這要早早回家,家裡人肯定不相信這是他自己釣上來的。
所以才跑來這裡打發時間。
這個理由合情合理,加上陸仁先前也基本排除了這人的嫌疑,見屋內沒有找到血液反應,就沒往深了繼續想。
可現在找不到凶器,就得重新返回來再研究一遍。
如果釣魚翁是凶手,而房間內又剛好沒找到血液反應。
那他就是殺人的時候手上並沒有沾到血,所以不需要清理。
那凶器呢?
難不成是藏在了魚腹中?
高木立馬戴上手套開始驗證陸仁的這一猜測。
他摸遍了每一條魚,均沒有感到魚腹中藏有硬物。
魚腹——腹
目暮想到了一種可能,“會不會是凶手把凶器給吃了?”
“……”
目暮的這一猜測雖說有點聳人聽聞,但也並非完全沒有可能。
隻是真要這樣做的話,凶手要付出的代價有點大。
而且真要證明的話,也不太好證明。
總不能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僅僅隻靠一個猜測,就拉著這幾個人去醫院洗胃吧?
陸仁自己就是從事新聞行業的,他很清楚目暮真要這麼乾了。
找到的還好說,要是找不到……
新聞媒體絕對會集體高~潮的,不扒目暮一層皮絕對不罷休。
這個風險實在太高了。
隻是這種話不能當著這麼多人麵直接說。萬一被他們學到就壞了。
陸仁對著目暮低聲耳語一陣,後者臉色不出意外地變得十分難看,閉口不提此事。
排除一號包廂,緊接著就是二號包廂。
本間恭太的私人物品中,也沒有能被稱之為鈍器的物品。
唯一比較醒目的,就是包廂桌上有一整條已經拆了封的香煙。
一般來講,正常人不會隨身攜帶一條煙。
本間恭太對此的解釋是他本人煙癮比較大。
倒也說得過去。
而且香煙也不算鈍器。
隻能說這人和一般人確實不太一樣。
包裡裝著大量的紙和一整條的煙。
這個煙陸仁也抽過,單買一包三百日円。
本間恭太放在桌上的這包煙是剛剛拆封的,裡麵一共十包煙。
一包三百,十包三千,直接買一整條應該會便宜一些。
不過說是十包,嚴格來講隻有九包半。
待在包廂的時候,本間就已經抽了半包煙,煙灰缸裡滿是煙蒂。
一包煙有二十根,半包煙十根。
排除他上廁所的時間,本間恭太在包廂待了差不多半小時。
半個小時半包煙,抽完一根煙平均用時不到三分鐘。而且還必須是抽完一根再點一根,接連不斷的一直抽。
他這個煙癮確實很重。
等等,不對……
陸仁翻開小本本,上麵記錄著本間恭太先前的證詞。
他一個人跑來唱歌,是因為他所在的公司近期要舉辦歌唱比賽。他怕唱的不好被眾人嘲笑,所以想自己一個人先練習一下。而且為了防止撞見相熟的人,他還特意選擇了這個離公司特彆遠的ktv。
這個理由乍一看也沒什麼不對。
可要再結合他抽的這半包煙,就顯得很有問題了。
一個特意大老遠趕來練歌的人,結果定了包廂,什麼都沒乾就是在包廂裡抽了半包煙?
總不能是叼著煙唱歌,抽一口唱一句吧。
這一反常的情況,倒是可以用煙癮突然犯了來解釋。
再或者——他短時間大量抽煙是為了緩解自己緊張的情緒。
至於為什麼會緊張,原因顯而易見。
這人很可能就是凶手。
一是他的所能支配的作案時間本來就是最長的。
二就是他身上又有多處異於常人的地方。
他的理由每一條單獨拎出來都解釋的通,可合起來看就又有些不對勁。
說是跑來練歌,卻待在包廂一個勁抽煙。
而且煙草中的尼古丁對胃黏膜有刺激作用,會破壞胃黏膜從而導致胃黏膜缺血缺氧,繼而出現出現腹痛、反酸、惡心、嘔吐等症狀。
這人短時間內抽了半包煙,可以說極其傷胃。
可他偏又說自己最近腸胃不好,上個廁所耗時很長不說,還需要用到大量的紙。
這算什麼?
明知道自己身體不好,還一個勁地往死裡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