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室裡。
我一隻手被銬住,雙腳被銬住。
隻有一隻手留著待會兒錄完筆錄簽字。
為什麼雙腳也給我銬了,因為我傷了人,據說現在在急救。
“說吧,去工地乾什麼,是不是偷東西?”
“據現場工人的筆錄,你還有同夥,同夥叫什麼名字,你們準備偷什麼?他們偷走什麼東西沒有?”
“不是去偷東西。”
我如實供述道:“去乾什麼我在現場就已經說了,那地下室裡麵有屍體,在搞封建迷信,隻是你們到達現場之前,他們把地下室給清空了。”
坐在我對麵的兩個警員,一個負責記錄,一個負責問話。
負責問話的人皺眉道:“你懂法嗎,不懂法我可以給你普普法,你口口聲聲說那個地方有屍體,那你就得證明那個地方有屍體,不是憑你一張嘴在這裡說。”
“不要跟我們耍什麼花樣,對你沒好處。”
“你傷了人,人還在醫院搶救,如果重傷你就是三到十年,死亡你就是無期甚至死刑,想好吧你。”
我沒接話,我知道我怎麼解釋都沒用。
這個時候我必須得出去,我要是不出去我就完了。
於是我說:“你先讓我打個電話。”
他直接拒絕了我:“不可能,除非你配合我們的工作,老老實實供述你的犯罪行為,等做完筆錄,我會讓你打電話。”
我抬起頭,不耐煩道:“你先讓我打這個電話,一會兒有人會來帶我出去,他來了你們一定會放了我。還有,我說了我不是去偷東西,我說的都是真的,你們必須讓我打這個電話。”
砰!
這人拍案而起,指著我嗬斥道:“你把這裡當什麼地方!”
我瞪著眼睛,一臉不服,一字不差地把剛才的話又重複一遍。
說完我又補充道:“你不讓我打這個電話,你彆後悔。”
他麵無表情地看著我,隨後叫上負責記錄的那個人:“先出去,犯罪嫌疑人情緒不穩定,讓他一個人在這裡先靜靜。”
說完,兩個人走了出去,沒過幾分鐘,重新走進來一個人。
這個人歲數稍微年長,他手裡拿著我的手機,進來就把審訊室裡的記錄儀關了,然後走到我跟前問我:“聽說你母親在生病住院,你想給你母親打個電話是吧?”
我愣了一下,點點頭。
“行,我們執法有溫度,讓你打電話問問母親的情況,但是你自己想清楚了再打。”
言外之意,我打的這個電話最好能保住我,然後擺平所有的麻煩,如果不能,那就有我好果子吃。
說完他把手機遞給我,我接過手機直接翻出方定山的號碼,給他打了過去。
現在是淩晨四點多,方定山肯定已經睡了,但因為職業的特殊性,他還是很快接了電話。
“祁安,怎麼了?”
“方哥,救我……”
……
兩個小時後。
我從局子大門口走了出來。
方定山的車就停在門口,他拉著我先上了車。
上車後我才發現這附近竟然有人在蹲我。
這幫人,居然敢在局子附近蹲我。
車子駛離這裡後,我問方定山是怎麼把我保出來的。
剛剛還在裡麵的時候,我就把情況給他說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