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重的血腥味,充斥在公堂內。
凶犯符子胥一開始還瘋狂掙紮,想抓住那個少年。
很快,他就動不了了,嘴裡重複呢喃著‘不可能,我要去三聖廟’雙手在地麵上胡亂抓撓,像是在想象中將那少年狠狠掐死。
不到半盞茶功夫,符子胥就陷入了渾渾噩噩的半昏迷狀態。
滿堂寂靜,所有人心意相通地達成了默契。
沒人說半句話,都冷眼看著那個殘殺了十八名幼童、一手炮製了南郊十屍案,還妄圖想要加害國公府九公子的狂徒,血儘而死。
這是他應得的。
趕到府衙後,齊逸第一時間朝萬山虎和元成遞了個眼色,三人悄悄退到角落處。
大致了解抓捕過程,以及在符子胥居所內搜查到的一乾物品後,齊逸立馬做出判斷,單憑這點證據根本不足以定案。
即便是法律不建全的封建時代,也得講真憑實據。南城前令官鄭迎鬆是收了好處,且遇到原主那種連話都說不利索的天選替罪羊,才敢明目張膽地屈打成招。
且不說此案根本沒人買通知府陳翰軒,就算這位大人真想包庇凶犯,也不可能當著兩位銀燕翎衛的麵肆意妄為。
總之,想將此案釘死,要麼鐵證如山,要麼人犯招供。
意外凶殺案的犯人,殺人時沒做好心理準備,這種情況下將其帶往凶案現場,必定會在其心理上產生巨大壓力。重現犯案過程,有經驗的刑警再加以引導,凶手很容易恐慌,甚至直接心理防線崩潰。
而連環殺人案的凶手,很多都喜歡在作案後重返現場,回憶殺人經過是這類心理扭曲的變態們,最享受也最喜歡的。
無論是不在計劃的衝動殺人,還是蓄意已久的謀殺,犯罪現場對於殺人者來說,都有著獨特意義。隻要善加利用,定能令凶手暴露犯罪細節與動機。
綜上所述,想要無證定罪的最好辦法,就是帶這邪書生去三聖廟。
但這恰恰是齊逸不願看到的,因為,三聖廟大殿那個詭異法陣內的香火願力,已經全部沒入他體內。
齊逸不知道那代表了什麼,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哪天突然原地爆炸,隻有一點可以確定,法陣乃邪書生凝練而成。
對方見到他的時候,並沒有特彆關注,這說明對方根本沒察覺到他有什麼異常。
但是,回到三聖廟的話,邪書生必定會察覺到彙聚在法陣裡的香火願力,全部消失了。
那麼,獨自留在三聖廟的自己,無疑會成為‘竊取’香火願力的頭號嫌疑人。
至於會有什麼後果,齊逸不知道,但他不能冒這個險。
想要一勞永逸,杜絕隱秘被外人發現,最優選當然是滅口。
就目前已知情況,符子胥手上的人命多達三十條。於公於私,此人都必須死。
心念電閃,齊逸腦力拉滿,當即打好腹稿,快速與萬山虎與元成交待了‘佯裝阻攔實則亂機割開繩索遞刀’的計劃。
當然,其中也有賭的成份。
齊逸並未與兩位銀燕溝通過,若二人袖手旁觀,他也不慌。滿公堂都是衙役,他四肢健全,往人群裡一鑽,衙役們並肩子上,一頓亂棍也能打掉邪書生半條命。
所幸,薛寅沒讓他失望,果斷出劍。
不過,這位莽夫氣質拉滿的壯漢,並沒有表麵看上去那麼無腦。未取首級,而是斬斷了人犯雙腿。
若及時救治,搞不好還能活命。就算沒有醫師,堂內有這麼多武夫,簡單的止血包紮還是能做到的。
但齊逸不會讓這種情況發生,他所說的一番話,既是說給符子胥聽,亦是說給在場所有人聽。
有那番話作鋪墊,但凡腦子沒被驢踢過,都不會跳出來救那個死有餘辜的瘋書生。
“符犯子胥,殺害白帝城十八名幼童,行妖邪之事,坑害一十二條人命。罪大惡極,理應當斬!”
知府陳翰軒穩坐於堂上,官威凜然。
“蘭安”
謀士蘭安當即上前:“在。”
“命文書吏即刻擬定申狀,將凶兒之累累暴行,如實陳述,遞交刑部。”
“是!”蘭安執扇拱手、躬身行禮。
“退堂!”
陳翰軒大袖一揮,起身步出正堂,經側門離開。
至此,借刀殺人,乾掉唯一知情者的目的,完美達成。
咽下最後一口氣之前,符子胥雙唇嚅囁還在念叨著。隻可惜,聲音太輕太輕,根本沒人聽到他在說些什麼。
身著黑色交領製服的府衙皂隸們,將血赤拉呼的兩截人犯,搬到專門用來運屍的板子上。有人拎來兩隻大袋子,打開後將裡頭氣味略有些刺鼻的粉末,灑在一地血水上。那是摻了石灰的漿粉,專門用來清理血汙的。
又有人提來幾桶水,等漿粉吸完血汙打掃之後,進一步擦洗地麵。
齊逸饒有興趣地看著皂隸們配合默契的熟練操作,猛地聽到一陣腹鳴如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