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法官聞言便開口詢問李晨,李晨聞言也是一臉嚴肅的說道:“理由是公訴人員的言行有欠妥善。
剛剛在王檢察員的詢問當中,我也產生一絲的疑惑想要詢問咱們的王檢察員。”
李晨目光直視對方:“王檢察員,廖鴻強是否有過違法犯罪的行為。”
此刻的李晨氣場全開,王檢察員一時沒有反映過來便開口回道:“沒有。”
“那他是否是涉黑涉惡?”
“也沒有。”
“他是長得像壞人麼?”
王檢察員不知道他為什麼這麼問自己,下意識繼續回答道:“並不像。”
“既然他沒有任何的違法犯罪行為,也不是涉黑涉惡,長得也不像壞人,你們也沒有任何的證據能夠證明廖鴻強曾經持械與他人鬥毆,為什麼還要去給他定罪,你所謂的依據到底是什麼?”
“如果說他是一個惡行累累的犯罪分子,你不相信他我可以理解,可他恰好相反。
我們有證據能夠證明他的品性,也就是說廖鴻強他是好人,在村裡呢尊老愛幼,為人友善,還會經常性的幫助村委會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就是這樣一個人,你為什麼不相信他的話,反而去相信一個多次犯罪具有黑惡勢力團體的話,把廖鴻強當做犯罪分子來處理?”
執法人員,就應該依法辦事。
而對於犯罪分子的定性,一定是對方觸犯了法律,才會被判刑。
因為犯罪而被處罰定罪,而不是為了定罪而定罪。
客觀主體分析,是根據個人的異常行為進行的判斷的推理,而不是依照自己的邏輯和想法進行自我推斷。
李晨之所以生氣的點就在這裡。
你是執法人員啊,不依照事實全靠自我推斷給人家定罪,合理麼?
現在是法治社會,要靠事實說話啊。
你感覺人家犯法人家就有罪了,您老人家是活在了古代了?
按照你這個做法,那還要律師乾嘛,還要法官作甚,你直接給人家判了不就得了麼?
天老大地老二你老三,你說人家有罪人家就應該有罪…
這家夥這麼剛的麼?
聽了李晨的話,趙永傑有些震撼。
乖乖,在審判庭上反問對方,牛啊!
王檢察員愣了一會也是反應了過來開口回擊:“我所說的不是事實麼?”
“證據呢?”
聽到對方還在這裡胡說八道李晨便是繼續開口說道:“你說他持械與他人互毆,證據是什麼?”
“你要是有證據證明,我們也不在為他辯護,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彆說三年半了,你判他頂格處罰十年我們也沒有意見。”
“他自己是親口承認了有這麼一回事,當時是帶著武器的。”
“哦。”
李晨聞言露出笑容來:“他說他他拿著武器過去就是拿著武器了,作案工具又在哪呢?
你沒有找到他的作案工具,憑什麼說他是手持武器?
王檢察員,你身為執法人員,捉賊捉臟的道理不用我告訴你吧?”
王檢察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