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還有那個半推半就將女生帶進婚房的視頻?
李晨突然想起來了,對方指控的張勇強奸的罪證中還有一段來自婚房外麵的走廊監控視頻。
可那視頻中也不足以證明張勇強奸了對方,便被李晨給自動給過濾掉了。
他的辯護意見中,也是提到了此時:
案發前後女方的情況對比,依據則是電梯內的視頻。
女方在被“強奸”前和張勇的舉動親密,被“強奸”後也沒有任何的反常情況,這完全不符合強奸的定義。
半推半就的行為能被定義成強奸麼?
李晨認為不能。
強奸案的定義,就是違背婦女意願。
首先違背一詞,不能理解,就是要明確的說出來。
一個明確表達不願意,另一方無視對等強行發生性行為,這樣才能被叫做強奸。
你沒有給明確的信號,男方還以為你是要調情呢…
“關於程序的問題,審判長認為沒有任何問題。”
審判的主法官也開始回複李晨的疑問:
“你所說的第一點,申請審判長回避的問題剛剛審判長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複。
第二點,本案是女方提出來的,審判長也為了保護女方的個人隱私進行非公開審理,這也是為了你們好。”
李晨聞言後忍不住嘴角微抽…
為我們好?
好家夥。
那按照你的意思,我們還得謝謝你啊?
“審判長,我在打斷一下。”
等他說完第二點後李晨又舉手示意:“您說的為我們好,這句話我實在是在難以理解。
在案件開庭前,我想我的當事人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複。
他們想要公開網絡審理本案,有三點。
第一,他們不相信自己的兒子卻是強奸了對方。
第二,他們在前期在網上發表了很多不利於女方的言論,隻有公開審理,讓大家看清楚了是非黑白,才能正確引導那些網友。
我想我的委托人也明確的表示自己願意背負強奸犯家屬的罪名。
第三點,也是考慮到了對審判院公平審理本案所帶來的壓力的道歉。
他們不懂法律,在沒有審判前就在網上發表有利於自己的言論,給審判院等執法單位帶了巨大的輿論壓力,他們也是很愧疚。
也就抱著這樣的心態,他們申請了公開網絡庭審本案,就是要還自己又或者是是對方一個清白。
我個人認為,公開網絡庭審,對於審判院以及尊敬的審判長、公訴方地檢署的公訴人員,又或者是報案機關的武協人員都是有好處的。
公訴人員指控張勇強奸,開啟網絡庭審讓網友們看到張勇的強奸事實。
隻有看到了,他們才不會胡思亂想,輿論也就自然的不攻自破。
相反,不公開審理,隻會讓網友們更加懷疑案件的真實性,這對社會的正常秩序也是不利的。”
審判的主審法官聞言忍不住嘴角微抽。
好家夥!
按照你這麼說,我們還得謝謝你們咯?
他真的是想讓李晨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讓他來敲這個錘子。
這還真是不在其位,不知道自己有多難啊…
我真該死,差點又懶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