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就說是騙婚啦,就你們相信了女方的鬼話,還想著為對方洗白。”
“我說實話,如果女方一開始的舉措不是那麼反常,事情也不至於到了這副田地,給人的感覺就是太著急了啊…”
“我就說李律師怎麼可能會接這樣無良的案子,原來真的是騙婚案哦?”
“劉愛玲:請未婚夫赴死!
李律師:要死還是你先吧。”
“我個人感覺,張勇強奸了女方,女方呢也是想用這事威脅對方!”
“好家夥,一炮幾十萬?”
“樓上說的對,不能否認張勇真的強奸了劉愛玲,更不能否認劉愛玲和他媽的敲詐行為,我的意思是,三人一塊進去?”
“這是個好結,那張勇的父母故意在網上扭曲事實怎麼說?”
“當然是一塊送進去了,案件雙方被告和原告以及他們的父母還有兩個律師都送進去,完美的結果!”
“樓上的,你是瘋了吧,還想把李律師給送進去?”
案件到了最後的環節,審判院也是敲響法槌宣布暫時休庭。
半個小時後,三位法官重新走回審判庭,負責審理案件的審判長張偉強再次槍響法槌:“全體起立!”
“對於本案的結果,經過、人民陪審團、合議庭組成人員以及社會各界代表綜合討論,作出以下決定:
1、對於桐大縣地檢署指控張勇強奸案,經本院綜合審理後認為其證據不足,無法指控張勇確實違背了劉愛玲的意願實施強奸,被告人張勇應當庭釋放!”
老實講,這個案件如果真的是強奸,那也隻能是劉愛玲自作自受…
你們兩個明明是戀人關係還訂了婚,他都能違背你的意願,那這個婚結了又有什麼好處呢?
之所以是如此結果,全都是這一家人亂來的結果。
做女朋友的被強奸了沒有任何的反常現象,做母親的在得知了自己的孩子被強奸了第一反應竟然是找對方提要求?
這些反常的行為,才是網友們如此反感的理由。
因為他們也擔心自己會像張勇那樣,遇到這樣一個人,讓自己有苦也說不出來…
至於張勇是否強奸了劉愛玲,在他們的心目中並不重要…
因為他們的心中已經有了自己的答案。
第二點則是對劉愛玲及母親的行為交由武協部門立案偵查…
對於這一結果,劉愛玲和她的母親也自然是無法接受。
他們要求上訴…
上訴這個東西…
和李晨無關…
根據要求,他們得拿出新的證據和觀點才能夠上訴成功。
可話要又說回來了…
如果他們真的有充足的證據來指控張勇,那李晨也不會坐在她們的對麵將她們送進懺悔所……
所以說啊…
在被“強奸”後,一定要保留自己充足的證據用來指控彆人,不然下場很有可能就會像劉愛玲一樣。
在法庭上,原告也可能是被告,被告也可以提出反感。
鹿死誰手,一切都尚未可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