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事情我也曾聽家父提過,他也是聽說。”
“至於凶手,你得先答應我一件事!”
克裡斯問道“什麼事?”
李清說“你先答應我!”
看著李清很是認真樣子。克裡斯肯定的說道“好的!”
其實從廁所搜出來的那把刀也是一個引誘,我想刀上除了動物的血跡,刀把上也會有二少爺的指紋。而且之所以嫁禍二少爺就是因為二少爺與死者的品性相近,照複喜歡醫學,製毒,也曾經解刨各種屍體,二少爺也是如此,他經常在廚房解刨活物回到房間裡研究,同時他也喜歡上最近學校新崛起的學科‘化學’。所以房間裡充滿了各種化學物品,這些東西大多數都是易燃物品,管家先生等(人),趁審訊期間,假裝上廁所實則進入二少爺的房間,布置起火陷阱,最後就是那把殺人刀,刀上應該不止有死者的血,還有動物的微量血跡。
“停一下,刀子是怎麼跑到樹林裡的”。克裡斯問道。
“是彈弓!”李清說道。
凶手做了一個大彈弓,隻需要一開門線這頭綁著的小石子就會碰到已經砍下的還在死者肩上的頭顱,窗戶外的凶器也飛了出去,之後小石子撞開窗戶,造成凶手從窗戶逃跑的假象,此時頭顱也正好落下,而且頭顱曾經被冰凍幾分鐘,就更加強死者剛剛遇害的假象,可是他們忽略了一點,那就是我的突然出現。管家本來想由其他人報警,自己走到窗邊,收起掛在窗戶簷下木頭上的線。然而我說不要動,並讓他去報警,此時他雖有萬般焦急,也沒有辦法,隻好報警之後,悄悄來到窗戶下用鉤子把線勾下來,幸好一切順利。
至於凶手是怎麼殺人的,殺人的時間,其實很簡單。之所以複雜是因為他們覺得凶手必須是一個人,他們認為殺人是1v1的事情,他們認為隻有一個人跟死者有深仇大恨,其他人都是配角,即使有恨也不大,不至於殺人。就是因為這種種因素,很多人都覺得一個人殺死另一個人太難了,更何況還要有不在場證明,簡直難如登天。殊不知恨意並非一種,因愛生恨的,為愛付出的,絕望的,希望的,嫉妒的,溺愛的,等等。這些交織在一起的,才會讓人有恨有愛,有血有肉。並非做一件事情要有深仇大恨,也並非要讓人絕望,有時候希望沒準也是一把利刃!
“其實凶手有三人!”
“什麼,三個人,是誰?”克裡斯著急的問道。
李清笑了笑淡淡的說道“你先不要著急,聽我說完。”
這段往事的序幕,需追溯至四十年前的那個夜晚,天空像被濃墨浸染,月隱星藏,唯有陣陣狂風,在暗夜裡肆意穿梭。枯枝敗葉間,烏鴉的啼鳴顯得格外刺耳,它們仿佛是在低語,講述著一樁剛剛落幕的悲劇。空氣中,焦糊味、汽油的刺鼻與血腥的沉重交織纏綿,如同無形的陰霾,籠罩在這片寂靜而又惶恐的林地之上。
就在這混沌不清的氣息中,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孩,蜷縮在一輛破舊汽車底下,用稚嫩的雙手緊緊捂住口鼻,試圖隔絕外界那令人窒息的味道。她的眼神中,既有對未知的恐懼,也藏著對生存的渴望,小小的身軀在這龐大的世界麵前,顯得如此渺小而無助。
就在方才那驚心動魄的幾秒間,她被自己的母親猛然推至車底,宛如避風港中的一葉扁舟。而母親的身影,轉瞬便被門外那不明身份的怪人拽入了黑暗的深淵。隨之而來的,是一連串撕裂空氣的嘶吼與令人心悸的慘叫,但這一切,在轉瞬之間又戛然而止,隻留下一片死寂。
即便如此,她依舊蜷縮在車底,不敢有絲毫動彈。母親臨彆時的叮嚀,如同鐵律般回響在她的耳畔——除非聽到母親親自呼喚,否則,無論何人呼喚,都不可貿然現身。
不知道過了多久,她睡著了,但在朦朧之際,感覺到一個人抱起她。
克裡斯忽然問道“你說的是管家先生和夫人?”
李清點了點頭!
“你怎麼確定的呢!”
李清說道“其實隻是隱約之間的東西,‘食物’‘海貨’,我問過廚師,夫人和管家都不喜歡吃一種‘海貨’,而對其他海貨喜歡的不得了,這就能隱約證明他們清楚的知道那種‘海貨’是毒素的引子,但如果不吃海貨又會起疑心,所以他們隻吃其他海貨”。
哎!我接著往下說。
管家二人先後來到照複的身旁,靜待時機。
可能因為什麼原因,他們決定此時動手!
一:二少爺可能要繼位,一旦成功,就算殺了照複也沒有用,更沒有意義。
二:宴會一定要大,而且是深秋。因為想殺照複的人多如牛毛,這就有了嫁禍其他人的機會!
三:人手。他們計劃的很好,就是需要一位年輕人砍下頭顱,並做好機關,否則彈弓的彈性很大,一不小心拽不住就把自己害了,就在這時,律師因為要幫照複書寫繼承事宜來到古堡,看到了夫人,從此難割難舍,墜入愛河。
這三點集齊,這才讓他們在此時動手,而後嫁禍旁人逍遙法外!
先是管家和夫人來到照複房間,然照複並沒有叫夫人來,而是要律師來,但他沒想到的是,夫人來到他身後的窗戶旁說出了自己的身世,照複頓時大驚失色,站了起來,剛想轉身說些什麼,卻被站在麵前的管家打斷,他也說出自己的目的,並同時將早已攥在手中的鋼筆猛然刺進照複的脖子上毒素頓時進到血管裡,上到大腦,僅僅一分鐘,照拂眼中就看到了當年‘朋友’看到的景象,但他不會嘶吼,不會殺人,隻會趴在桌子上抽搐,**。可是照複也非泛泛之輩,他在死前推到墨水,就是告訴其他人,自己是被鋼筆裡的毒水殺死。
年輕人登場,同時夫人趕緊回去自己房間,泡一杯解酒茶,勉強洗清嫌疑。律師則是砍下死者的頭顱,再布置彈弓之後回到宴會,管家則是把頭顱在放在準備好的冰水裡幾分鐘,在把冰水從窗戶倒掉,由於毒素的原因,血很快凝固,所以冰水裡沒有幾滴血,再和深秋那冷冷的雨水融在一起,不仔細查看根本就不會知道。最後隻要輕輕的拽著已經係好小石子的線,退出房間,關上門就行。
事後,他們在互相作證,隻要時間不太超過,引起賓客懷疑就行,比如律師去的時候,看到走在前麵的夫人回到自己房間,管家先走,律師後走,減少了管家待在死者旁邊的時間。夫人出來的時候看到死者送律師走出房間。這樣就可以互相擺脫嫌疑!
因為你們會覺得,砍頭隻有年輕人比較好做到,可律師跟死者一起出來,又會否決,管家雖然離死者最近,但難以砍下頭顱,且有律師證明,管家比他先走,這樣三人都沒有時間作案!
話說到此,克裡斯本意拘捕夫人和律師,卻被李清,原因是克裡斯答應他一件事,那就是放過他們,至少彆太重!
第二天的下午,一座豪華的大城市裡的咖啡館裡,坐著一男一女兩個人,男的拿出這次事件的毒藥,說道“上麵同意一起研究,所以這藥你可以拿去!”
女人拿起藥瓶,不怎麼感興趣,思考良久說道“我真好奇。李清到底是什麼樣的人,破過哪些案子,你能不能跟我說說,克裡斯~警官!”
克裡斯笑道“我還以為沒有人喜歡這麼個怪人呢!原來我們醫學專家對他有意思!不過我也不清楚他是什麼人,我隻記得我們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北方的一座村子,那是一宗揭示醜陋的相殺人案件,記得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