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巴加格爾嶺山區,淩晨。
“你看起來很不高興。”
宋和平看著一路上不言不語的威利,主動陪他嘮嗑起來。
這裡是巴國境內。
按照原計劃,他們必須步行穿過國境線,然後再呼叫直升機將他們載回坎大哈。
雖然巴國的防空雷達體係在這種薄弱的山區覆蓋麵並不大,低空飛行美國直升機可以輕鬆穿過邊境進入這裡的山區,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為了規避風險,他們隻能步行穿越國境線。
在夜間的高原地帶行軍是一件非常苦悶的事情。
夜間的溫度很低,兩人都戴上了軟質的水手冬帽。
雖然這玩意不防彈,但很保溫。
加上這裡的海拔在三千米左右,因此體力消耗比在平地高不少,一般人根本無法在這裡負重連續行軍。
聊天可以讓彼此的神經放鬆,總比悶頭趕路要強。
但從交火結束之後,威利就一直不說話,除了和ISA在坎大哈的前線指揮部例行彙報情況外,跟宋和平也沒話說了。
能看出,這家夥的情緒不高。
宋和平以為他是斬首柯蒂斯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壓力,但後來想想也不對。
他剛才切下那名叛徒頭顱的時候一點都沒有猶豫,宋和平甚至能看出威利是非常樂意這麼乾,在切割的時候有著某種情緒得到宣泄的快感。
“我不是不高興。”威利的大胡子上凝著水珠,呼著白氣說道:“宋,其實我剛才真的很高興。”
宋和平道:“可我看你一句話都沒說。”
威利一副意興闌珊的口吻說道:“我是不想說話,我在想著某些事。”
“什麼事?”宋和平很好奇。
威利想了想才回答:“我隻是感慨我即將要結束的特種部隊生涯。”
宋和平想起這家夥說過,他想回去之後申請去後勤部門,然後在那裡混到合同結束再返回美國,到時候選擇退役。
“因為舍不得?”
“我19歲入伍,21歲加入遊騎兵部隊,之後是三角洲部隊,再後來,我進入了ISA的行動部,足足十六年了,我大部分時間都在特種部隊裡渡過,你要是問我是不是不舍得,我很肯定地告訴你,是的……”
“不舍得你可以不走,人是要做自己開心的事情。”
“不。我已經對這些事情感到厭煩,並且失望。”威利忽然認真起來:“以前我認為加入特種部隊是為我的國家服務,在這裡我和那些誌同道合的同袍們一起出生入死,一起部署到全球各個地方,我曾經很自豪我能夠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員。”
威利說到這裡歎了口氣,側頭看著宋和平道:“我以前也對一些行動的性質和目的以及其意義產生過疑問,但我安慰我自己,嘿!威利!那是大人物們從另一個更高的高度上考慮的問題,有些事情是必須要有人去做的!嗯,我就是這麼說服我自己的……”
說到這,他停下話頭,繼續默默趕路。
宋和平沒有追問。
他覺得這時候應該給威利一點安靜。
他需要時間去考慮一些關於自己人生和職業生涯的事情。
不久後,威利再次拾起了話頭:“但這次的行動讓我徹底看透了。沒錯,我們軍方的老大都知道柯蒂斯是叛徒,但白房子裡的人和那些國會山裡的老爺們卻不這麼想。他們知道他是叛徒,但他們還是選擇維護,想要我們去擦屁股,將一個叛徒塑造成英雄!”
“你瞧瞧!這多麼的可笑!?就因為叛徒的父親是個議員?就因為他們家族是有錢人是總統的金主?他們就可以歪曲事實去蒙蔽民眾?他們甚至連上帝都敢欺騙!多麼滑稽的事情!”
他一邊說一邊笑了起來,對著宋和平搖起了腦袋。
宋和平說:“柯蒂斯家族很有錢嗎?”
“當然!”威利說:“不然你以為他父親怎麼當上的議員?是他叔叔掌舵的集團捧出來的,我查過柯蒂斯在部隊時候的表現,如果用我的話來說,那就是一個連戰爭叫什麼都不知道的小白癡,一個在溫室裡培養出來的廢柴!”
“至少你們軍方的高層還是做得挺對的,換做我,我也會命令手刃叛徒。”宋和平說。
威利哼了一聲道:“哼!沒用的。軍方高層從同意派出第一支ODA分隊去營救柯蒂斯那個白癡,我就對他們絕望了。他們根本改變不了什麼,甚至有時候他們會因為自己的利益和那些國會山裡的老爺們媾和,然後我們這種前線士兵的命在他們看來連狗屁都不如,一個勳章一筆撫恤金就打發了。”
宋和平聽了也覺得沒什麼好反駁的。
那就是美國政治與金錢的遊戲。
有錢人喜歡美國。
因為在美國,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