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家的後花園栽種著許多名貴的花草,這個時節已經無花,好多樹也禿了。但不管有花無花,樹禿與不禿,都能看出來,樹木的枝丫完整,花草的枝葉也同樣茂盛。
簡而言之,這裡未曾發生過打鬥的痕跡。
陳韶在亭子跟前十步遠的位置停住了腳步。
跟著她的顧飛燕與蟬衣也緊跟著停住了腳步。
陳韶的目光落在亭子跟前的單向血足跡上。血足跡的方向是從亭子往外,血足的源頭在亭子中間那張石桌下麵早已經乾涸的血泊上。
“拿個火把給我。”陳韶吩咐。
幸好近一兩個月都未曾下雨,縣衙及孫家也保護得當,血足跡雖然全都乾了,但依舊完整。
蟬衣將火把拿過來,陳韶接過後,蹲到跟前的血足跡前,拿火把將血足跡從頭到尾都照了一遍。菱形紋的鞋底,且這個菱形紋在腳掌和腳跟的位置更緊湊與密實,在腳弓部位則開闊而稀疏。
又用手隔空量了一下,血足跡長在七寸九到八寸之間,換算成現代單位,差不多是四十三碼的腳。
又觀察了另幾個血足跡後,陳韶發現,每一個血足跡都是腳跟部位下腳重,腳掌部位稍輕,且步與步之間,距離基本持平,同時血足跡的花紋清晰完整,幾乎沒有磨損的部分。
進入亭子,陳韶站到石桌跟前,目光當先落在石桌上。
石桌上還擺著三碟殘羹冷炙,一碟花生,一碟烤羊肉,一碟韭菜炒海瓜子。裝著花生的盤子已經碎了,花生撒得到處都是。
在三碟殘羹冷炙旁,還倒著兩個酒壺。
酒壺倒斜的方向與花生灑落的方向一致,也與噴濺狀的血跡一致。
陳韶又順著石桌走了一圈,站到靠西的石凳跟前。
從噴濺狀血跡的形態來看,孫守義就是坐在她跟前的石凳上被凶手割喉而死後,再被分屍。
陳韶轉過身,看向橫梁上的布繩。
布繩是撒的衣裳,而後打結連成一長條。
布繩的麵料是綢緞,其中一段還帶著虎毛。踩著明檻,將布條取下來遞給蟬衣後,陳韶拿著火把,又在周圍照了這一圈。
橫梁距離地麵差不多有一丈半高,橫梁距離明檻也有一丈多高。這麼高的距離,單獨搭那根布條倒是容易,但要將屍體捆綁倒掛在橫梁上,就絕非易事了。
火把一點一點掃過橫梁,果然在係布條的位置掃到了幾個血手印。
“蟬衣,上去看看是不是有血足跡。”陳韶吩咐。
蟬衣飛身上了橫梁,接過她遞去的火把後,立刻說道:“有,跟地上那些血足跡一模一樣!”
陳韶說了聲‘知道’後,便讓她下來了。
從那一排血足跡的分布與形態,她已經推算出來,凶手是個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還有武功在身的年輕男子。橫梁上的血足跡,進一步證實了她的推測。
又繞著亭子走了一圈,找不出什麼有用的線索後,陳韶便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