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法律上還真不好定好的罪。
不僅是她這種級彆的虐待不好定罪,大宋每年發生的被父母毆打致死的案例不知道有多少,大部分也都無法定罪。
因為,在大宋的觀念裡,或者說在華夏傳統的觀念裡,父母對孩子,是擁有絕對的權力的。
那種惡性的故意的當場毆打致死,當然能夠依法定罪。
但是,因為被父母毆打而受傷,最終不治身亡的,在實際操作層麵卻很難定罪。
除了這個之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女嬰的溺斃問題,同樣很嚴重。
大宋講究女子厚嫁,本來這種風氣隻在士大夫階層流行。
但不知什麼時候,這種風氣便傳遍了大宋各個階層。
這種風氣的流行,有效的保障了女子婚後地位的同時,其實也帶來了很多的問題。
首當其衝的,就是經濟問題。
比如鼎鼎大名的蘇軾,當年為了給女兒湊嫁妝,就賣過良田。
但上層的經濟問題,傳導至社會底層,很多時候變進化到了人命的問題。
那些普通的百姓,他們沒有那麼多良田可以賣,但給女兒的嫁妝,也不能太寒酸。
要不然,女兒在夫家,真的會沒有地位,甚至活不下去。
這種情況持續的時間長了,女了在底層百姓之中,便有了賠錢貨的稱號。
大部分百姓,其實會一邊罵著賠錢貨,一邊想儘辦法給女兒湊嫁妝。
但也有一些心腸狠毒之人,會在女兒出生之後,第一時間就直接溺死。
這種人間慘劇,大宋的法律當然是嚴厲禁止的。
但大宋的醫療條件又實在有限,生下死嬰的概率,本就不小。
很多時候,官府也無法判斷,孩子到底是本身就是個死嬰,還是生下之後被活活溺死的。
這也就造成了,這種情況,大部分時間都難以定罪。
當然了,這個問題不是現在才出現的,而是古已有之。
隻不過,這個問題一直沒有引起人們的重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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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這種事兒隻是發生在社會的地層。
社會上層那些人壓根看不到,就算偶爾看到了,也會當成沒看到。
可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大宋這幾年發展的太快。
哪怕不計算吐蕃,隻把大理、蒲甘、安南、倭島、天竺、蓬萊這幾個地方算上。
再加上剛剛收回的那半壁江山,短短幾年時間裡,大宋國土麵積翻了好幾番。
人口雖然也一直在增長,但遠遠跟不上國土增長的麵積。
而且,為了保證對這些地區的有效控製,大宋還在不斷的往外遷移人口。
這就造成了一個情況,大宋現在極度的缺人,各行各業都缺。
為了解決這種狀況,大宋第一個想到的辦法,就是開源。
為了鼓勵百姓們多生孩子,朝廷每一年,都有無數的真金白銀撒出去。
但是,生孩子哪兒有那麼快?
更不要說,從生下來到成才,還要十幾二十年的時間呢。
所以,官家這是又打算節流了?
畢竟,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任何一個人口的非正常損失,對於大宋都是不可承受之痛。
要想改變這種狀況,最好的辦法,莫過於立法。
無論是虐待孩子也好,還是造成孩子死亡的,一律重判,隻有這樣才能有效的遏製製眼下這種局麵。
可是,這麼大的事兒,真的是我能摻和的嗎?
想到這裡,李睿是真的要哭了。
官家喲,我就一個小小的從三品而已,真的做不了一魚三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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